关于继续梳理上报2022年以前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25    来源: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职改办办印发的《关于梳理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11号)和《关于梳理上报2010年以前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26号)文件精神,在2021年和2022年梳理2021年前职称评审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查缺补漏。此次主要针对未办理信息采集工作或已办理信息采集但网上查不到的人员。各单位抓紧时间部署落实,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填报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此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要求,在本单位网站、公众号、报刊等媒体发布通知、公告,采取多种方式通知上报人员,力争做到应知尽知。要按省市统一要求,抽调专门人员,精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历史数据报送工作。对所辖单位人员查缺补漏,未能报送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精准核对职称相关信息,认真填写报送表格,做到“核准一个录入一个”,确保职称评审信息的真实、准确。

各单位要建立数据审核上报分级负责制度,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责任,数据审核完毕后进行公示,要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如出现造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规范梳理文件,公开相关信息

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批文号”、“授予时间”和“评审机构”信息的准确,唐山市职改办对2021年以前的所有中、高级职称评审文件进行了电子扫描,已将PDF文件发布到唐山市人社局官网上,为专业技术人员查询提供方便。2020年前每年度经唐山市职改办认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批文号填写为:“唐山市职改办认定(认定年份)”。各单位及个人在填写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迁安市职改办联系(电话7639203)。

三、严格审核数据,务求准确无误

根据前两年的梳理采集信息的情况来看,部分个人和单位没有准确核对职称信息内容,擅自改变了上报表格要求,造成了部分人员内容不能在网上查询。此次信息采集务求准确填写表格,同时个人需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申报时毕业证原件、身份证信息。基层单位要认真核对个人职称信息和职称评审表(认定表)、批复文件,并最终留存以下电子版材料:

1、个人资格证书原件照片;

2、申报时毕业证原件照片;

3、职称评审表或认定表(照片或 PDF版);

电子版文件名均以单位加姓名命名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同样为单位加姓名。基层单位的要为个人文件夹编号且提供的上报数据表中顺序一致。为便于整理上报,原来“发证日期”改为“授予时间”,为统一规范单位名称,整理制定了我市的隶属关系表,各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也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隶属关系表,以方便统一填写。

各基层单位审核后,逐级报送主管部门、市职改办审核。审核信息逐级公示。市职改办负责审核初级以下职称信息,并保存相关电子版信息;唐山市职改办将组织专人对各县(市、区)中、高级职称信息和市直各部门各级别职称信息进行审核。请各单位在515日前将所有审核材料(上报电子数据模板,个人资格证书原件,个人资格证书、评审或认定表、学历证书电子版)报送至迁安市职改办(地址:创客广场B2026房间),唐山市职改办拟在5月底至6月集中对中高级职称信息开展审核,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1:上报数据模板.xls

                         2: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填报说明.doc

                 

 迁安市职改办  

                  2023425


编辑人:牛国军

审核人:马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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