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恢复和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5-09  来源: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按照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恢复和调整市本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迁政办发〔20232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恢复和取消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如下:

一、恢复征收项目

1.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取消收费项目

1.建筑垃圾处理费

2.苗木移植费

 

 

                  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59


编辑人:窦双飞

审核人:刘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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