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店子街道工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05-29  来源:杨店子街道办事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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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店子街道工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8月15日对我街道党工委及21个村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2年9月28日向我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统一思想,认真部署,对照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一梳理,分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而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收到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10月13日组织召开党工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并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和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确定整改工作内容。2022年11月11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为巡察整改提供思想保障,整改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带领全街道上下,对照整改清单逐条整改,逐项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了街道党工委书记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各牵头科室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完成情况等。街道纪工委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科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对于整改期间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及时通过微信群、宣传栏等渠道在适当范围内通报,积极接受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做好跟踪评估,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工作举措,持续跟踪督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完善,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街道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落实成效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机关3大类15项3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修订、完善相关制度6项;对辖区21个村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3大类9项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重要工作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工委班子对理论学习不太重视、示范引领作用不强,近三年部分班子成员学习笔记不齐全,组织开展的集中交流和专题研讨只有活动记录没有相关原始资料,领导班子成员理论学习不深入、过多重视实际工作而忽略理论学习,个别新提拔领导干部甚至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不熟悉”,目前已完成整改。我街道党工委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每周五集体学习制度,使街道形成崇学尚学之风。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组织党员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没有紧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理论推动实践的能力和效果有待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还应继续深化开展”,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基层工作开展。另一方面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借助“学习强国”APP、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微信推送分享等新形式,多渠道开展学习,增强了学习效果。同时持续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开展,将其列入每月当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

(2)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够有力,空气质量排名长期靠后”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空气质量在全市所有镇街排名长期落后,2019-2022年6月42个月中有15个月排在后3名,累计出现4次倒数第一,2021年7月被唐山点名批评,党工委书记被约谈”,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员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另一方面加强重点路段湿扫、洒水作业,与交通部们协调联动,加大对重点路段重型行驶车辆、尾气不达标机动车的查处力度,规范管理辖区内露天原料堆放,发现问题及时苫盖,有效防止扬尘污染。此外,抽调精干力量充实环保队伍和执法队伍,坚持常规查、夜间查、专项查、突击查,打造全覆盖、无盲区的监管和执法体系。通过一系列举措,使辖区内的空气质量得到提升。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上级督办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到位。2020年7月、8月迁安市生态办两次就同一问题下发督办通知,杨店子街道上级督办问题两次整改情况现场反馈照片相同”,目前已完成整改。通过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就同一问题务必每次都要到现场再次核实,以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③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秸秆禁烧治理力度不够,近三年着火点有增无减,截至2022年6月共发生着火点123处,涉及20名责任人未按实际处罚标准扣罚工资,合计7400元”,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加大了巡察力度,按照农村网格化管理要求,整个村庄及村外土地区域被划分成若干网格,每一片区域均有网格员负责禁烧工作,在各自网格区域内巡视,发现火点迅速处置。另一方面网格员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利用喇叭宣传禁烧政策,使禁烧观念深入人心。此外,加大惩处力度,对相关处罚及时执行到位。

(3)关于“产业转型创新举措和行动力不足,区域发展特色不显著”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产业发展的整体工作方向和定位不够清晰明确,特色产业培育和推广措施不硬、力度不强,绣娘坊和亚滦湾特色产业园项目辐射带动作用不明显”,目前已完成整改。结合杨店子街道工业产业实际情况,找准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相关项目,全力招商引资,真抓实干,多与业主沟通,做好优惠政策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落地工作。同时,深挖绣娘坊和亚滦湾的项目特色,以点带面,吸引更多相关产业链的项目落地杨店子街道。在相关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河北椿铭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管项目和河北东琸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环境友好型磷酸铁锂材料项目已完成签约。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农村产业发展缺少结合村级优势体现一村一品的整体规划设计,项目落地过度依赖外部支持,2019-2021年街道党工委实施道路硬化、亮化、绿化等11个项目,涉及14个村1503.58万元,均为上级出资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整改。通过加强各村整体发展规划设计,坚持以村级优势为依托,向高引铺等特色示范村学习,努力打造形成一村一品新格局。在积极引进多方资金政策支持的同时,更注重激发、提升内生动力,避免过度依赖外部支持。 

(4)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信访稳控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街道工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缺少定期研究部署,未在党内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019年至今仅有3次工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目前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得到强化,提升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的重视程度。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街道工委未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网络舆情的处置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如2022年6-7月间3人在抖音发布6条反映排水或盗采视频,街道党工委没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理”,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另一方面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群众工作能力,做好网络舆情正向引导,提高负面舆情应急处置的效率和质量。

③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强国后台管理不及时,新调入人员未能及时纳入街道学习管理系统”,目前已完成整改。坚持做好平台管理工作,及时将新调入人员纳入系统,将调出人员移出街道学习管理系统。

(5)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不严格,2021年未召开工委会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不符合每年应召开2次的要求,调研活动有安排无落实,村级食药安全宣传氛围不浓厚,食药安全宣传栏破损或缺失”,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按时召开工委会和食药监人员培训会,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另一方面深入基层开展工作,查找问题,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醒目位置悬挂食药安全宣传标语、条幅等。

2.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上级惠农利民政策有偏差,政策宣传存在‘盲区’”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低保审批不规范,2020年有些村低保户第三方入户调查与审批程序颠倒,部分档案中还存在街道会议记录错写、相关材料无街道审核人签字、村委会意见落款时间早于个人申请时间、审批听证会时间晚于规定要求、学生入保无在校证明、档案后补痕迹明显”,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对现有低保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深入解读低保相关政策,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教政策调整情况;另一方面加强业务学习,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流程。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政策宣传不到位,百姓知晓率不高,致使有些村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政策滞后”,目前已完成整改。通过村广播、微信群等形式,组织辖区21个村和首钢街委负责同志,广泛宣传《河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迁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等文件精神,确保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享受相关政策。

③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反上级因同一事由不能重复发放临时救助款和在无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下不能向低保户发放临时救助款的相关规定,在2021年违规向4人发放临时救助款300到700元不等”,目前已完成整改。进一步严格审核审批程序,按照《迁安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把关救助标准。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实,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五聚五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实,全体班子成员走访调研和征集建议活动有安排无落实,11名班子成员学习心得未结合自身份管工作实际”,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提高活动开展的实效性,不“走过场”,保证活动开展高标准、高实效,另一方面对领导班子成员撰写的材料加强指导与监督,确保理论学习有收获,活动开展有效果。

(3)关于“‘三资’管理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小微权力清单执行不到位,街道机关负责同志把关不严,致使有些村在物品采购、征地款发放等过程中存在不履行民主程序、会议记录后补、询价不规范、未履行招标程序等问题,有的村2019-2022年6月所有账目未办理下账手续”,目前已完成整改。加强对小微权力清单的学习,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一方面严格村级账目管理,对于不按规定转账的和不按时下帐的,一律不予支款;另一方面严格专款专用,做到专款专用合规发放。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变通下账,街道党工委通过有些村为街道家属楼、社区防疫人员发放工资14.095万元,其中个别村下账只有微信转款记录”,目前已完成整改。加强与各村和街道财政所的沟通,理清职责,绝对不允许出现变通下账的情况再次发生。同时,严禁属于街道开支的社区防疫人员工资从村里发放。

③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固定资产采购程序和下账不规范,2019-2021年4次分别购买水泵、武装部器材、食堂用品等固定资产,合计27970元,存在无市国资管理中心批复、批复时间比购买时间滞后或未纳入固定资产”,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对食堂和应急物资提前做好预判和采购计划,统筹好物品采购,另一方面加强相关人员培训,严格按照规定规范采购和下账。

④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报销差旅费,2019年3人在车票不齐全的情况下报销差旅费,涉及14960元”,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往返无车票报销的要附相关情况说明并经经办人签字确认,禁止报销出差时间段以外的差旅票据,另一方面加强财政所对差旅费票据的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有差距,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彻底”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法能力不足,兼职人员多、专职人员少,年度执法工作无计划无安排,法律业务学习培训明显不足,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普遍不高,抽查2021年51起处罚案件,有3起在新条例发布后仍依照旧条例执行,5起行政处罚依据与条例规定不符,2起同一类型违法问题处罚标准掌握不一致,还有9起存在以罚代管”,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加强执法人员法律业务学习培训,每月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另一方面加强执法检查、巡查力度,将管理贯穿执法工作始终,杜绝以罚代管。此外,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法卷宗归档组卷不规范、不及时,执法队自成立至2021年底54起行政处罚案件有34起卷宗未及时归档,9起卷宗未留存影像资料,还存在执法人员与承办机关无签字无日期”,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另一方面规范案卷管理,及时归档移交入库。

③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行行政处罚事后公开原则不严格,54起行政执法案件有41起未按要求进行公开”,目前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对未及时公开的案件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5)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请假手续审批程序混乱,手续报备不规范,有些人公出无报备手续,有些人不在岗且未见请假手续”,目前已完成整改。通过加强机关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等规章制度,每周定期对机关人员提醒教育,进一步完善了考勤制度,细化了管理,严明了纪律,规范了相关手续报备。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村级坐岗值班制度执行不严格,有些村无两委人员值班,个别村值班室反锁,不方便群众办事,有些村值班表不规范、无值班日志”,目前已完成整改。督导各村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坐值班制度,进一步强调坐值班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岗,随时受理群众诉求,对来访接待工作、承办事项和办理结果等及时进行登记,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扎实推动村“两委”遵守各项制度意识提升。同时,加大坐值班抽查力度,以检查促提升。

3.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工委把关定向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工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街道党工委会和班子会没有严格区分开来,经常出现两个会议混开现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有偏差,有些重大事项未召开工委会研究讨论,巡察发现,2019年以来信访举报查实的4起违纪案件均未上工委会进行研究讨论”,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认真执行党工委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坚持所有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的决策是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发挥党工委把关定向作用,将党工委会和班子会严格区分开来。另一方面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向党工委汇报,并在党工委会议上进行研究讨论,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2020、2021年街道党工委连续两年未按规定要求每两个月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两年仅召开2次”,目前已完成整改。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做好计划,按规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廉政谈心谈话走形式,谈话内容缺乏针对性,部分领导干部与分管科室、分包村谈话问题完全相同,与村干部谈话内容和与科室负责人谈话内容及语言表述混淆不清”,目前已完成整改。召开动员会,合理安排谈话内容,提高针对性,同时安排专人对谈话内容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敷衍了事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③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管党治党压力传导缺少必要抓手,街道工委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环节缺失,开展党规党纪教育明显不够,近4年查处的65起案件中村干部违规违纪案件有39起,占比达60%。集中警示教育流于形式,没能充分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资源持续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升党员素质。另一方面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对入党积极分子“严把关,勤教育、常联系”,重视党规党纪教育。

④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村级班子工作总结和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未体现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加强对各村党组织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导,督促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另一方面明确将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村级班子考核,并将其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将责任与压力有效传导到位。

(3)关于“纪工委执纪监督不够主动”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监督执纪力度不够,近4年查处的65起案件中有47件为上级查处,18件为本级查处,仅占27.7%”,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强化担当意识,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教育力度,打造勇于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另一方面拓宽培训渠道,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同时,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做到违纪必究,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此外,注重多层次、全方位地排查线索,挖掘案源,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定期接访、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专责机关职能发挥不充分,日常监督仍存漏洞,近几年查处的几十起违规违纪案件,失职失责、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廉洁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等各类违规违纪问题频发,街道纪工委并未对此进行总结分析、汲取教训,有针对性地向工委提出相关监督监察建议,及时堵塞日常监管体制机制漏洞”,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树立纪律观念、法治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另一方面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以及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利用典型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此外,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向党工委提出意见建议。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机关党支部2019-2021年存在组织生活会未召开,生活会缺少检视剖析材料、整改台账及整改承诺清单,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环节省,抽查的近三年6个农村党支部手册,均存在未开展组织生活会或未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现象”,目前已完成整改。扎实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确保会议按照程序开展,流程不减少、形式不走样。对“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同时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期调阅党务村务工作手册。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近3年所辖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召开次数普遍达不到规定要求,21个村党支部手册12个村支部手册记录混乱,1个支部手册丢失,无法反映‘三会一课’真实开展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通过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开展。对党员活动日等组织活动进一步加强督导,严把党员参会率,每月党日活动结束后,及时收取各支部党日活动情况统计表及会议记录,加强对会议记录规范性检查指导,对参会率过低的给予谈话教育。

③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员管理不严格,农村党员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淡薄,党组织活动到会率普遍较低,2021年21个村平均参会率低于70%,18个村参会率低于85%,个别村参会率不足25%”,目前已完成整改。通过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指导各支部加强在外务工党员通过微信送学,每月发送党日活动学习材料、线上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汇报思想和工作动态等形式,不断提升农村党员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

(5)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对巡察反馈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和制度不健全,巡察发现,唐山市委专项巡察反馈和上届市委巡察反馈的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不力、基层组织建设不到位等共性问题本轮巡察仍然存在”,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落实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另一方面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强化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系统地对根源性、类似性问题进行整改。此外,建立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监管,经常开展“回头看”,对存在问题拉“清单”,挂“台账”,实行销号,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及时跟踪反馈整改结果,保证效果。

(二)村级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整改情况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重要工作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精细度不够,常态化防范意识减弱”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台账管理不规范,部分档案中‘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空白,疫情物资管理存在风险漏洞,捐款捐物只有接收记录,没有详细记录物资的使用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科学调整防控措施,规范整理管控人员台账,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村(社区)抓实抓细防疫物资的管理与使用,做到管理科学规范,台账准确详实。

(2)关于“乡村振兴缺少整体规划,村级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村集体经济发展缺少实体项目支撑,街道所辖21个村有16个村靠补贴维持,收入不稳定,21个村债权债务问题突出,未制定采取任何追缴措施和化解债权方案,给村集体发展增添很大阻力”,目前基本完成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底完成整改。借助国家的乡村振兴计划,和迁安市三包一扶的扶助政策,拓宽村集体收入渠道,以增加收入的方式来化解债务问题,通过法律途径等方式积极完成债权的催收工作。截至目前,21个村村集体收入均达到十万元以上。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环境整治和管护力度不够,有些村广场破损、环境脏乱差,垃圾清运不及时,有些村私搭乱建现象严重,个别村文明示范街党建广场至村委会100米范围内就有2处私搭乱建”,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加强各村环境卫生整治,清理村内外积存垃圾,并积极与清运公司联系,要求清运公司对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另一方面加强对各村违章建筑物的巡查力度,对于发现的违章建筑物号召村民自拆以减少损失,拒不配合者由执法队依法依规强制拆除。 

(3)关于“落实惠农利民政策存在缺位,政策宣传有‘盲区’”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政策宣传重视不够,没能有效利用广播、明白纸、微信等方式把惠农利民政策传递到每户,有些村落实特困供养政策不主动,对群众生活状态了解不清,相关政策未提前主动告知,导致有些人待遇享受滞后”,目前已完成整改。通过村广播、微信群等形式,组织辖区21个村和首钢街委负责同志,广泛宣传《河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迁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等文件精神,确保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享受相关政策。

(4)关于“基层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参与热情不高”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组织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少,文化和宣传阵地建设缺失,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作用发挥不明显,文化广场和图书室利用率低,近3年各村几乎未开展文化活动,有些村文化广场设施破损严重,有些村图书室室内杂乱无章、图书丢失、借阅台账登记不全或造假,有些村图书室未建立,所有图书闲置库房”,目前已完成整改。强化对村级精神文化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提高对文化广场以及图书室的使用效率。适时开展和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农村”、“读书活动日”、“文艺演出”等精神文化活动,增强农村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程度以及参与热情。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发农村广大宣传干部的干事创业活力,推动我街道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不断做优做强。此外,督导各村书记对本村内文体设施设备负总责,各村安排专人加强巡查,发现破损健身器材,即时维修或者拆除更换,消除安全隐患。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有些村村部环境脏乱差,旗杆底座或国旗破烂不堪,阵地建设亟待加强”,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对公共服务设施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对损坏部位及时修缮,对悬挂的国旗及时进行维护更新;另一方面加强督导检查,扎实推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长效保持,确保村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小微权力清单执行不到位,‘三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村级账目管理不严格,2019年有的村工程款转个人账户未转对公账户,有的村2019-2022年6月所有账目未办理下账手续,有些村在物品采购、征地款发放等过程中存在未履行民主程序、会议记录后补、询价不规范、未履行招标程序”,目前已完成整改。加强对小微权力清单的学习,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严格村级账目管理,以后对于不按规定转账的和不按时下帐的,一律不予支款。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专款发放不合规,2021年有的村人口普查员专款少发放160元,有的村人口普查员工资超出每人每天40元标准发放”,目前已完成整改。加强日常监督,严格专款专用,依规发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③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发放福利,有些村在庆祝建党百年活动中违规发放纪念品或补贴”,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学习,不断提升四个意识,使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三资”管理,坚决杜绝超范围发放党建工作纪念品、有偿雇佣人员参加党建活动等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关于“村内公开栏作用发挥不充分,在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存在不足”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村级公开栏存在‘三务’公示内容不全面、公开不及时现象,其中有些村玻璃橱窗损坏严重未修缮,有些村存在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不齐全或公开栏空白”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不断提升公开栏公开内容和形式规范化水平,坚持民主公开管理,对党员发展、“三资”管理等定期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村民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应,杜绝出现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不齐全等问题;另一方面要求各村设立专员,对公开栏玻璃橱窗、板面等做好维护修缮,破损严重的及时更换。此外,街道纪工委将加强对各村公开栏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导整改。

3.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村级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村级民主集中制观念淡薄,民主决策机制作用体现不充分,近3年,街道所辖21个村中有12个村存在议定事项无讨论过程,没有具体讨论情况和逐人表决意见,个别村还存在支部书记首位表态,四不一末制度执行不严”,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四不一末”制度;另一方面党务村务工作严格按照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流程操作,认真落实四议一行两公开两监督决策程序,党务村务工作手册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填写。

(2)关于“基层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反组织原则私设支部,有的村在无上级审批手续的前提下为36名首钢退休党员建立单独支部,该支部自成立来未曾参加村内支部选举活动,在管理上存在一定隐患”,目前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党支部建立程序,不断加强规范党支部管理,对沈家营村党总支下设支部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规范整改,扎实履行各项审批流程,并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督导各党(总)支部严格规范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引导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近3年街道所辖21个村均存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未按规定开展现象”,目前已完成整改。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活动,并认真规范详实做好会议记录,相关会议材料做好整理存档。

③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是党员管理不严格,村级党员意识淡薄,党组织活动到会率普遍较低,2021年21个村平均参会率为69%,18个村参会率低于85%,个别村参会率不足25%,另外有些村存在党组织活动有偿化现象,有些村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党员关系未及时转出”,目前已完成整改。不断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一方面积极开展在外务工党员微信送学,每月发送党日活动学习材料、线上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汇报思想和工作动态等形式,不断提升农村党员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另一方面加强对有长期固定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有党支部的党员进行排查,经核实后按照有关程序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进行党组织关系接转。此外,坚决杜绝党员开会发放误工补贴的情况发生。

(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发展党员程序不合规,会议记录不认真,近三年,有些村存在讨论发展党员事项时没有逐个讨论和表决问题,个别村2021年10月会议记录将10人确定为入党申请人错写为入党积极分子”,目前已完成整改。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认真规范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对各村党务工作者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指导,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避免出现因业务不精、疏忽大意等导致会议内容记录不规范、程序记录不全面等问题再次发生。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费收缴管理不到位,近三年,有些村存在党费收缴时间不固定、账目混乱、收缴票据丢失、收缴与实际上缴金额不符、收缴基数与实际工资不匹配”,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方面根据《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明确党费收缴要求、党费交纳数额、党费计算依据、党费交纳时间等,将党费收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党费收缴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专业水平,避免账目混乱、书写错误导致出现收缴与上缴金额不符等问题。此外,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调票据重要性,提高工作人员票据安全责任意识,对于收缴基数与实际工资不匹配的,对工资增长部分及时追缴。

市委巡察组移交我单位问题线索4件,涉及4人,截至目前,谈话函询3件、了结1件,采取第一种形态3人。市委巡察组共移交我单位信访部门信访件7件,已办结4件,正在办理2件,转交滨河街道办理1件。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果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氛围不淡,持续将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坚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街道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同时还要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做好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执法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670183;电子邮箱:wagz1201@163.com。

                                                                                                                    中共杨店子街道工委

                                                                                                                    2023年5月29日


编辑人:彭大伟

审核人:石欣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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