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及土地征收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3-04-14  来源:迁安市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及土地征收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及土地征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制定充分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近期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024号)文件精神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及土地征收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土地被征收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制定过程

 为了确保《意见》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起草单位向《意见》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结合反馈意见,形成了《意见》审议稿2023412日经市司法局和政府法律顾问景宝安进行合法性审核,2023414日经七届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414日以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三、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近期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024号)

四、主要内容

意见》正文共有五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二是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包括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三是严格执行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包括提出申请、审核登记、信息发布、组织交易、合同签订、分级备案、纠纷调处;四是加强和规范土地征收工作。包括做好征地报批前期工作、依法依规实施土地征收、规范征地补偿款管理使用;五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指导服务、强化监管责任。

 

                                    


编辑人:赵成彪

审核人:刘鸿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