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19  来源:迁安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告送达

第三人吴井林:

北京利正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向我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机关依法受理,并向你邮寄送达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答复书、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你已经成功签收。我机关经审理后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迁政行复决﹝2023﹞55号),并按照原地址和电话向你进行邮寄送达。因“查无此人、电话联系错误”,邮局未能妥投,将信件退回我机关。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迁安市司法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钢城大街629号)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联系电话:7605570,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如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19日


编辑人:王光宁

审核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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