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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走迁安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发布日期: 2014-11-18  来源: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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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迁安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把迁安打造成对接京津、辐射周边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要坚持规划先行,城乡同建同治,城市定位准确。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对我市而言,推进新型城镇化要紧紧抓住环京津冀都市圈的有利优势,突出地方特点、时代特征,坚持走尊重规划设计,城乡同建同治,城市定位准确的迁安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定位,全面统筹,分步实施
目前,我市现行的《迁安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中,已经将全市1208平方公里进行了整体规划。在主城区三大城市板块的开发建设中,一是突出滦河在迁安城市景观建设、旅游开发和城市转型发展中的作用,做好各区域建设规划。二是三大城市板块在功能及发展方向上实施全面统筹,错位发展。三是在开发时序上,现代化标志区加快燕山大路两侧已批项目建设步伐,加快滦河生态城、右岸新城招商和建设,尽快打造出时尚、动感、大气的城市形象。
《迁安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将我市城乡规划为1个中心城区、3个城镇组团、38个农村社区和48个保留村庄的城镇结构体系。其中,除迁安镇、杨店子镇纳入1个中心城区外,其他17个镇乡分别被规划为城镇组团和农村一级社区,均按总规标准一并进行了编制。为具体指导小城镇建设,各镇乡在城乡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均按要求启动了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沙河驿镇规划与北方物流产园区规划,力求规划上镇园一体,科学指导小城镇建设。
以城乡同建同治为抓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把开展城乡同建同治作为加快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总抓手。坚持城乡同规划,建立城乡全覆盖的规划管理体系,尤其是加强与高速公路、铁路、大通道连接线全面对接,拉开城镇道路骨架,拓展城镇发展空间。坚持设施同建设,滚动实施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等有利于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和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工程。坚持产业同推进,壮大产业支撑,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文化旅游业、现代服务业,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坚持环境同整治,突出环境卫生、城乡容貌、交通秩序整治,建立工作常态管理、长效治理,共建靓丽城镇、美丽乡村。
对接京津冀找准城市定位,明确产业发展方向
一是我国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经济圈已成为我国经济的火车头,京哈、京广、京沪国家运输廊道地区成为国家发展城镇化的重要空间。同时,国家提出 "京津冀一体化" 发展战略,这些为迁安的城市发展提供了 "大有所为" 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二是按照圈层结构理论,经济圈的中外圈层在产业发展上主要定位为服务核心圈层,我市正处于京津冀经济圈的中圈层, "三足鼎立,两翼齐飞" 的产业定位符合圈层理论要求。三是抓住 "以北京为中心,形成一小时辐射天津、秦皇岛、唐山、塘沽等地的铁路交通经济圈" 和迁曹高速对接 "京哈" 等交通干线的契机,置身于京津唐都市圈中进行产业空间布局,主动承接北京核心区强有力的辐射,积极与周边区域协作,承接北京、天津及周边区域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外移产业基地建设,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完善三大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实现与唐山、秦皇岛错位互动发展。启动滦河高铁站周边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适时启动高铁站城镇组团建设及高铁站周边区域土地开发,打造迁安良好的门户形象,做好承接京津唐产业转移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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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推进我市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建设的有益探索
(一)科学规划建设,增强农民集中居住社区整体功能。各镇乡开展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建设,首先要在城乡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坚持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注重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做好每个社区建设规划,严格执行规委会审批制度。各镇乡在建设中要尊重群众意愿,量力而行,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其中在近期建设中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同时,规划设计单位要充分调研,保证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布局和功能合理,切实解决居住区内雨污水排放、垃圾处理、市场及幼儿园等关乎民生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等问题,避免建成后因数据不准确、设计不科学、统筹不完善等,导致居住使用功能不满足等诸多问题。其次,也要充分研究和利用上级各项政策,在各镇乡污水、垃圾处理等大市政配套建设上,探索建立 "政府政策引导、市场多元化投资" 的运作模式,加大对各镇乡大的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实现其与农民集中居住社区所需的水、暖、电、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有效对接,以提升农民集中居住社区整体功能,降低因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低端配建带来的潜在风险。
(二)坚持梯度发展,统筹安排好各镇乡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建设。调控原则应遵循:一是依托中心城区、园区良好的市政基础设施,从加快人口向城市聚集、产业向园区集中等角度,在东部、西部工业区及沙河驿物流园区周边,按照规划适度发展低端农民集中居住社区,深化提升镇园一体,产城融合发展的同时,通过土地集约利用,为各园区未来发展留存备用发展空间。二是以高铁滦河站建成通车,沙河驿内陆港建设,以及建昌营旅游古镇打造等为平台和载体,以先行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用良好的市政和公共服务配套有计划推进 "三大城镇组团" 建设,在沙河驿镇、建昌营镇镇区内现有市政配套相对完善的基础上,依照城镇组团规划分期启动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建设,培育城镇组团雏形。三是结合镇乡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民实际需求,按照不超过总户数50%的建设比例实施不饱和供应,从宏观上对各镇乡一级社区、二级社区的建设予以统筹。
(三)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制定出台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建设政策。我市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建设大多是文明生态村、社会主义新农村、新民居、企业征占地,以及城乡和园区规划建设需要等多种背景下的产物。运作主体有企业、镇乡政府、村委会等,在具体审批、建设、分配和销售及后期管理中涉及到农民、村级集体、镇乡政府、企业、承建商,以及各部门的切身利益。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对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保持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建设良性发展至关重要。
(四)完善机制,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规范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农民集中居住社区管理的责任主体。农民集中居住社区竣工入住后,所在镇乡是农民集中居住社区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区域农民集中居住社区相关统筹协调事项和对农民集中居住社区的工作指导;市土地、规划、建设、房管和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指导镇乡(街道)完善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套设施,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机制。二是在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应引入城市开发社区 "维修基金" 管理和使用经验,本着专项维修资金统一由项目实施主体和个人共同负担和缴存的原则,分别确定农民集中居住区内多层(含三层及以下)、高层(配电梯)专项维修资金中项目实施主体和个人缴存的比例。在镇乡设置资金使用、审批机构,纳入镇乡财政专户管理,督促专项维修资金及时缴存到位。确保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入住后各类设施维修维护及时,减轻各镇乡财政压力,避免造成社会矛盾。三是转变镇乡政府及村级职能,借鉴城市社区物业管理经验,引入 "市场专业管理" 模式,将各社区物业管理监管工作纳入房管局、物价局、镇乡政府等部门监管范围,出台指导意见,避免因各镇乡村出台各种不同的 "福利" 政策而造成后续管理恶性循环和难以为继的被动局面。四是从社会管理和服务上探索建立 "村改居" 的行政管理模式,实行集中居住区人口计生、党务选举、治安、征兵、外来人口等社会管理和服务以管理委员会管理为主,原村委会配合管理为辅,而村集体经济仍由原村委会管理的机制,并加大对各类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改进和提升集中居住区的管理水平,为集中居住区的农户提供清洁、优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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