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2023年第十七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及公众参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近期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的通知》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1号地块拟征收位于迁安市扣庄镇刘家村,位于东至祺瑞街,南至寺后村土地,西至祺瑞街,北至刘家村的土地,征收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1.32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3321公顷,园地0.2068公顷,乔木林0.0117公顷,其他林地0.2732公顷,其他草地0.2937公顷、农村道路0.0291公顷、坑塘水面0.0979公顷、沟渠0.0795公顷),2号地块拟征收位于园区一路(东区),西至创新路,东至晟昊陶瓷,南北是空地,征收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0.6697公顷,全部为其他草地0.6697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补偿标准: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和《唐山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市政府[2013]1号令)规定。
社保措施:根据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迁安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迁政发[2020]28号)和《关于调整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征收政策的通知》(迁政发[2021]7号)指定的提取比例制定。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
说明被征收土地所在村历史上是否发生过征地纠纷、矛盾等,问题原因及处置结果;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利害关系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收土地的支持度;当前及潜在的风险点,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
土地征收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风险因素。
3.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下载链接及提取码
https://pan.baidu.com/s/1OunD9mTcTPITAGZoVmZeQg
提取码:ff44
5.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四、联系方式
征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征收单位:迁安市人民政府
地 址:迁安市钢城大街
联 系 人:刘立国
电话:0315-5966867
邮箱:1249775933@qq.com
编辑人:信息中心
审核人:李连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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