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暴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7-21  来源:迁安市政府办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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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迁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文件
 
迁气防字〔20144
 


 

关于做好暴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市各派出机构管委会,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气象台预报,预计21日白天到夜间,我市阴有暴雨,过程降水量为40-60毫米,个别地点雨量可达80-100毫米,降雨时可能伴有雷电、短时大风、短历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迁安市气象局已于72018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为了做好此次强降水天气过程的防御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对暴雨等强对流天气进行监测预警
市气象局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制作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准确向防灾责任人和社会公众发布;同时加大降雨实况短信发布密度,为灾害防御提供决策支持。市水务、国土、安监等部门要密切监视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尾矿库所在地等重点地区的汛情雨情,提前部署,做好防范。各乡镇协理员、信息员要及时通过大喇叭等方式向群众传递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对灾害防御做好指导,一旦发生灾害,妥善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二、加强此次强降水天气过程防范力度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迁安市暴雨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的通知》(迁政发〔2013217号),加强对暴雨、强对流易灾区的隐患排查;市公安、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的检查和监控,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城市内涝发生;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负责通知居住在低洼地带、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和临时建筑物内的人员注意可能出现的房屋漏雨、水浸等情况,并组织排查安全隐患。
各部门要将有关灾情信息,及时报送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电话、传真:0315-7690202,邮箱:qasqx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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