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1-22    来源: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文件的 通知,“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不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经审核,我市1名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共需拨付补贴资金3136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3136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始3日,即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4日,凡对公示有异议者,请拨打监督电话。监督电话:7639787。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人员
类别
所属
街道
实缴
养老
保险
实缴
医疗
保险
补贴
起始
时间
补贴
终止
时间
养老
保险
补贴(元)
医疗
保险
补贴(元)
1刘馨22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兴安街道4704.6602024-072024-1231360


编辑人:董林鹰

审核人: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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