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文件的 通知,“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不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经审核,我市1名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共需拨付补贴资金3136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3136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始3日,即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4日,凡对公示有异议者,请拨打监督电话。监督电话:7639787。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人员 类别 | 所属 街道 | 实缴 养老 保险 费 | 实缴 医疗 保险 费 | 补贴 起始 时间 | 补贴 终止 时间 | 养老 保险 补贴(元) | 医疗 保险 补贴(元) |
1 | 刘馨 | 女 | 22 |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 兴安街道 | 4704.66 | 0 | 2024-07 | 2024-12 | 3136 | 0 |
编辑人:董林鹰
审核人: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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