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河北省委省政府、唐山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和规范农业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时间安排
2025年2月至3月、2025年3月至6月、2025年7月至9月、及2025年9月至11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
三、抽查对象、抽查范围、抽查内容
抽查对象:纳入迁安市农业农村局执法检查名录库的主体。
抽查范围:以不低于3%的比例进行抽取检查经营单位。
抽查内容:从《迁安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中产生,并且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检查方式
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监管检查,随机抽选确定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根据所辖区域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抽查比例为不低于辖区所辖零售户总数的3%。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响应群众举报投诉,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当场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
在确定抽查对象及检查人员过程中,要科学合理的确定抽查实施路线,便于抽查工作的高效实施,随机检查对象一经抽选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当场出示执法证,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
五、抽查结果公示
(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调整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被检查对象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根据调查,做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应当在检查结果完成后,及时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四)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结果的公开形式通过迁安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长期性公开;检查结果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检查对象评价以及处理意见等内容,公开期限为3个工作日,要做到检查结果全面公示。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局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严格落实责任。根据本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完成抽查计划。
强化督促检查。对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将完成抽查计划情况作为年度评先参考指标,对在随机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加强宣传培训。要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要加强本单位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迁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7日
编辑人:王雨坤
审核人:冯艳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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