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迁安市消费者协会3·15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 2025-03-05  来源: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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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迁安市消费者协会

3·15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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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帮助消费者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进一步提升消费体验,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迁安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食品安全。一是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购买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二是做到三查三注意(三查:包装标识、生产保存日期、外观;三注意:不购买“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二、‌保健食品。选购保健食品时,应选择悬挂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商店或药店,并认准保健食品“小蓝帽”标志。不要轻信虚假宣传,避免延误病情。注意防范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义诊等活动。

三、美容消费。美容消费前,查看商家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美容从业资格。购买化妆品时,注意查看包装及说明书上的信息,特殊用途化妆品需注明批准文号。

四、黄金饰品。了解产品信息,明确克重计价和一口价的区别。以旧换新前了解细节,避免误换导致重量减少。切莫轻信促销人员的口头承诺,索要并核对发票或交易凭证。

五、网络购物。网络购物时,消费者应选择大型成熟、经营资质齐全的平台,并详细了解商品的规格、保质期、价格等信息。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通过正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并妥善保管好消费凭证。

六、预付消费。预付式消费存在风险,消费者应慎重选择商家,避免被优惠折扣诱惑而冲动消费。办理预付卡时应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并索取发票和消费凭证,以便在出现问题时维权。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养成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的习惯,当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向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网络购物也可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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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孙晓丽

审核人:王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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