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迁安市司法局对照《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河北省“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对我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项了梳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确认调整,形成了《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予以印发,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附件:1.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迁安市司法局
2025年3月19日
迁安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印发
附件1
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单位名称 | 序号 | 抽查类别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及要求 | 备注 |
迁安市司法局 | 1 | 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 | 对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的监管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聘请专业机构检查 | 律师队伍建设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律师执业表现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情况;按规定办理审批事项情况。 | |
对律师的执业、变更、注销的监管 | |||||||||
对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的监管 | |||||||||
对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派驻代表执业、变更的监管 | |||||||||
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的监管 | |||||||||
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派驻代表执业、变更的监管 | |||||||||
2 | 对公证机构的监督检查 | 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进行监管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邮寄检查材料等方式 | 公证机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执业活动、内部管理和公证质量等情况。 | ||
3 | 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的监督检查 | 对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督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四项、第十一条;《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条第三项、第十条;《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四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所属司法鉴定人执业的情况;司法鉴定机构仪器配置情况;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
对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 | |||||||||
4 | 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监督检查 | 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省、市、县法律援助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 | 书面检查 | 根据司法部《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标准》及《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对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进行评估。 |
附件2
“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行业领域 | 牵头部门 | 牵头部门抽查事项 | 配合部门 | 配合部门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1 | 律师事务所 | 司法部门 | 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行为检查 | 律师事务所 |
编辑人:基层工作股
审核人:高晓晶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