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20  来源:迁安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迁安市司法局对照《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河北省“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对我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项了梳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确认调整,形成了《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予以印发,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附件:1.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迁安市司法局

                                  2025319

 

 

 

 

 

 

 

 

 

 

 

 

 

 

 

 

 

 

 

 

 

迁安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5319日印发


附件1

 

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

序号

抽查类别名称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及要求

备注

迁安市司法局

1

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

对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的监管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聘请专业机构检查

律师队伍建设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律师执业表现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情况;按规定办理审批事项情况。


对律师的执业、变更、注销的监管

对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的监管

对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派驻代表执业、变更的监管

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的监管

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派驻代表执业、变更的监管

2

对公证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进行监管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邮寄检查材料等方式

公证机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执业活动、内部管理和公证质量等情况。


3

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的监督检查

对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督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四项、第十一条;《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条第三项、第十条;《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四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所属司法鉴定人执业的情况;司法鉴定机构仪器配置情况;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

4

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监督检查

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省、市、县法律援助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

书面检查

根据司法部《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标准》及《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对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进行评估。


 

附件2

“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抽查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部门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1

律师事务所

司法部门

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价格行为检查

律师事务所

 


编辑人:基层工作股

审核人:高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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