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二期)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示及公众参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冀发改投资规〔2021〕1号),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迁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二期)
三、项目概况
中水管道一:管道起点位于右岸新城二级中水加压泵站,管道沿世纪大道向北敷设至惠昌大街北侧,再沿惠昌大街北侧向西敷设至工业水厂南侧与现状中水管道连接。该段管道长度约5.35千米,管径DN1200。
中水管道二:管道起点位于经十四路东侧现状中水管道,管道沿经十四路向南敷设至纬十五街,再沿纬十五街敷设至经十一路。该段管道长度约2.4千米,管径DN1200。
中水管道三:管道起点位于经十一路路西,管道沿纬十五街向西敷设穿越沙河、卑水铁路至九江线材、松汀钢铁。该段管道长度约3.1千米,管径DN800。
中水管道四:管道起点位于经十一路东侧现状中水管道,管道沿纬十街向西敷设,终点至首钢。该段管道长度约1.15千米,管径DN600。
管道附属工程包括:(1)管线沿线适当位置新建绿化道路洒水等中水取水口、阀门井、排气井、沉泥井等;(2)现状管道检测及修复工程;(3)管道途经地区的场地和路面开挖及恢复工程。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587.94万元。建设期为24个月。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
4.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用地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3.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下载链接及提取码
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QuAO5Bc28K1fwsRU5DcnA?pwd
提取码: ew4p
5.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迁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迁安市永顺街道燕山大路3366号国控置业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7330407128
邮箱:990918208@qq.com
编辑人:何飞
审核人:郭好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