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局准予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迁安博康医院
医疗机构地址:迁安市兴安街道丰乐大路401号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增加执业地址
变更登记时间:2025年4月8日
准予变更后医疗机构地址:迁安市兴安街道丰乐大路401号.迁安市五重安镇万宝沟村(迁安市博康颐养中心院内)
备注:准予迁安博康医院在迁安市五重安镇万宝沟村(迁安市博康颐养中心院内)增设第二职业地点,开展内科、中医科门诊服务,不含住院。
特此公告。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8日
编辑人:宋伟
审核人:王润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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