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规定,我中心对初次创业人员王志文申请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情况进行了审核,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社保补贴合计5373.44元拨付创业者本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始3日,即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6日,凡对公示有异议者,请拨打监督电话。监督电话:7639787。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保险 补贴 (元) | 单位名称 | 补贴 开始时间 | 补贴 截止时间 |
1 | 王志文 | 女 | 28 | 5373.44 | 迁安市文诺环保咨询服务部 | 2024-09 | 2024-12 |
编辑人:董林鹰
审核人: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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