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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现将我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上限公示如下:
年度检查频次总上限:建筑业企业8次,勘察设计单位7次,建筑市场中介机构5次,市政公用类企业5次,房产类企业4次,园林绿化类企业2次,特殊规定的除外。
编辑人:窦双飞
审核人:杨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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