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暨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省、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为全面整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问题
1. 整治乱收费、乱罚款、滥用行政强制措施
(1)整治乱收费:聚焦在车辆通行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以及经批准的考试考务费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明码标价、不按标准计费,不出具正规票据,部门、组织利用影响力收费或变相收费,将自身应承担费用转嫁企业承担。
(2)整治乱罚款:聚焦罚款主体及人员不合法;权限和程序不合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不执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包容免罚制度;一罚了之、重罚款轻纠错、只罚款不教育。
(3)整治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聚焦违反法定条件、权限、程序、期限查封扣押;查封扣押超出合理范围和额度,解除行政强制后不立即退还财物,以未缴纳罚款为由拖延解除;查封扣押无关人员、企业财产;变相查封扣押。延伸整治擅自扩大证据登记保存对象范围等问题。
2. 整治乱检查
聚焦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规定;检查主体及人员不合法,超越检查事项范围、频次上限开展检查,不按检查程序、标准、计划开展检查,随意拦截车辆,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各种名义变相检查,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临时提高检查要求或增设检查条件。
3. 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执法、任性执法
聚焦违规超出执法地域范围执法;未经法定程序开展跨区域执法;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设置隐性考核指标;违反比例原则小过重罚,“一刀切”执法;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以罚代管;执法不公平不公正,标准不统一、不完善、不合理、不符合实际,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不严格,对企业区别对待,普遍采取“顶格处罚”或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措施等滥用行政裁量权现象。
4. 整治执法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聚焦风纪不严,对待群众态度冷横硬推、办事拖沓、故意刁难,执法简单粗暴、态度野蛮恶劣、执法用语不文明,工作期间迟到早退、喝酒、打牌、玩手机,着装不规范、内务杂乱,精神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等。
聚焦担当不力,执法不作为,该罚不罚,只办“简单案”“机械案”,不按规定利用执法信息系统办案,忽视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缺乏柔性执法措施,对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不及时,对群众诉求漠视不理、敷衍塞责等。
聚焦吃拿卡要,索取或收受好处费,开具“罚款月票”私放违法车辆,与中介勾结、分赃吃回扣,敲诈勒索强收“买路钱”,隐匿、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财物等。
聚焦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向有关人员通风报信帮助逃避处罚,篡改、贩卖执法数据,执法车辆私用等问题。
聚焦权钱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经商办企业、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充当“黑驾校”、超限超载泥头车保护伞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
以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行政执法问题突出、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方面为重点。
三、整治举措
(一)整治乱收费、乱罚款、滥用行政强制措施
1. 乱收费方面。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和非税收入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领域收费项目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做好动态调整。
2. 乱罚款方面。依托执法信息系统对罚没收入异常增长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对罚没收入异常增长或短期集中处罚地区发出预警,对有关案卷开展抽查。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专项核查,综合执法机构对2024年以来的涉企罚款案卷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核查案卷中裁量基准的适用规范性以及结果适当性,查找执法问题线索。严禁将罚没收入与经费、与单位和个人考核挂钩,严禁不按规定要求出具罚没票据。根据省厅包容免罚清单,动态更新扩容包容免罚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3. 滥用行政强制措施方面。严格执行省厅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明确查封主体。建立查封前置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省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对企业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的,在实施前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本级交通运输部门法制机构审核,报负责人批准,制作并出具查封文书,并附查封财物清单,履行文书送达程序后方可实施,不得随意查封企业财物。
(二)整治乱检查
1. 制定涉企行政检查有关清单制度。根据省厅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梳理并公布本级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年度检查计划、频次上限,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和行政检查异地协助机制。推进分级分类检查,对行政检查质效开展周期性评估分析。
2.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执法人员在实施涉企行政检查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应尽可能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加快落实“综合查一次”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机制,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程序,落实省厅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检查指引。
3. 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推进系统互联互通,强化交通运输执法信息系统在涉企行政检查领域应用,推进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数据在执法信息系统实现归集。按照上级要求推广使用“扫码入企”APP,实现执法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提高执法监督效能。
(三)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执法、任性执法
待省厅出台《跨区执法事项负面清单》后,严格抓好规范落实。对执法领域督察、检查、考核、评议、评价等事项中涉及趋利执法情况的进行清理,对本级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技能和职业道德全员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做出行政处罚的交通运输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严格落实省厅制定的行政执法标准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大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中行政裁量基准适用规范性、结果适当性核查,杜绝滥用行政裁量权现象,确保执法要求统一、执法标准统一,类案同罚。
(四)整治执法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大力纠治行政执法队伍不正之风,围绕执法人员违反执法规范等问题,做好自查自纠、集中整治、线索移交等工作,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腐败问题、打击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准确把握腐败问题、其他违法犯罪、不正之风、违反执法规范的区别,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容错纠错、尽职免责制度。
四、行动机制
(一)建立提级督办、挂牌督办机制。对重点问题和投诉举报高频的事项列入督办台账。
(二)建立逐级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对舆情较多的重点部门进行调度,推进各部门压茬落实。
(三)建立警示通报机制。围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线索收集、核查处置、追责问效、整改提升全链条机制。对发生的重大舆情、违法违纪、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通报,发挥警示作用。
(四)建立联络员和情况报送机制。每月19日前,向工作专班报送本单位整治情况报告,涉企行政检查数量较多的单位同时向工作专班报送情况说明。
(五)建立线索收集机制。及时公布热线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企执法问题线索。
五、行动步骤
(一)部署推进阶段(5月中旬前)
1.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按照省、市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制定本级工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
2. 及时传达动员。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防止“上热中温下冷”。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8月)
1. 聚焦查摆重点。路政领域,重点关注只罚款不卸货、围追堵截货车司机、私自侵吞卸载货物、串通“带车黄牛”逃避超限检测、对“百吨王”货车查处不力、治超站无人值守、非执法人员值班、车辆不进站检测等问题:运政领域,重点关注“钓鱼执法”、“碰瓷式执法”、擅自扩大非法改装认定范围、收取被扣押车辆保管费、非法营运以及对本地外地车辆执法标准不一、对平台“黑车”只罚司机不罚平台等问题;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关注重检查轻处罚、技术手段不足、检查覆盖面不全、招标投标工作中围标串标、违反“双盲”评审制度等问题。
2. 多措并举查摆。要对12328热线、12345热线、信访等渠道反映的执法领域投诉举报进行全面排查。要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全面听取意见建议。结合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和问题统计表,见人、见事、见案例,避免一般性、概括性、原则性问题。查摆过程中要深入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逐项落实防控措施,消除风险隐患。要加强线索登记、分类、转办及跟踪督办,形成“收集-核查-整改”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完善问题发现、分析、报告、整改、移送、查处机制。
3. 深化问题整改。要对照问题清单,扎实开展整改,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能立即纠治的,要立行立改;需要持续整改的要倒排工期,制定有效整改举措,明确责任人和时限,在排查整治期间取得阶段性成果;对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函询、约谈。对重点问题由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提级查办和挂牌督办,确保尽快完成整改。
4. 加强执纪问责。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对接,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移交。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由有权机关依规依纪给予批评教育、离岗教育、调离执法岗位、吊销执法证件、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5. 开展警示通报。要全面梳理今年来执法领域违纪违法案例、负面舆情事件,提出防范措施,通过公函、简报、警示大会、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行通报。
(三)深化提升阶段(9月至10月)
1. 推动抓源治本。聚焦小批量危险货物“最后一公里”配送、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货车非法改装治理、“两客一危”监管等重难点问题,结合实际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源头监管措施。
2. 畅通运行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运行机制的有关指导意见精神,依托具体监管场景和执法事项,进一步理清系统内相关执法和监管机构职责分工,完善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搞好工作衔接。要突出问题导向,注重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衔接,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相衔接,让企业和群众可感可知可及。
(二)做好信息报送。每周二前向唐山报送《唐山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问题统计表》《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清单》,每月19日前报送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正面引导,深入开展“为何执法、为谁执法、如何执法”大讨论、执法大队长讲堂、“深入践行执法为民”主体宣讲等活动,把握宣传时度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迁安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暨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专班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3日
附件
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暨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专班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我局成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暨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专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及其工作职责
组 长:董星明 局党组书记、局长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范 宝 三级主任科员
刘兴华 二级调研员
廖英超 四级调研员
彭玖良 原迁曹高速公路筹建处副处长
毛 亮 副局长
张宏图 驻局纪检组书记
刘 超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周振杰 机关党委纪检办主任
王艳光 执法综合股股长
李有才 政策法规股股长
邢启明 执法督查保障股股长
胡润增 野鸡坨治超站站长
叶志刚 太平庄治超站站长
周 鹏 建昌营治超站站长
高文学 交通指挥中心主任
赵海洋 源头中队中队长
杜建斌 综合运输股股长
张雪峰 货运管理中队中队长
周学文 公交客运中队中队长
周艳宝 驾培出租中队中队长
刘泽辉 维修检测中队中队长
方远方 海事中队中队长
阚立新 质监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专班负责组织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暨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处理解决专项行动过程中涉及的全局性、长远性、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工作落实。
编辑人:执法监督股
审核人: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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