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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公安机关涉企行政检查频次

发布日期: 2025-11-06  来源:迁安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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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事项名称检查频次
1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定确定。
2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每年12次
3对旅馆进行检查每年12次
4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的安全防范制度、措施、人员和设施进行综合评估每年4次
5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进行检查每年4次
6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列入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中的旅游客运、公路客运、城乡公交、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及校车服务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使用校车(含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和幼儿园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对其他列入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检查计划,采取随机抽查和暗访检查的形式,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7对网络运营者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进行检查每年度不超过2次
8对企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进行检查每年度不超过2次
9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每年度不超过2次
10对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等情况进行检查每年1次
11对建设、使用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实施监督管理 每年度不超过2次


编辑人:刘春静

审核人:白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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