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滦河迁安市段(钢城大桥-爪村大桥)右岸整治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第二次公示)
滦河迁安市段(钢城大桥-爪村大桥)右岸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我公司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9K63CzExAb0VKfNKkQ5Xg 提取码: p1xs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选址、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hlUXzMyU9G06aWAeQbiUQ 提取码: hpde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迁安市水利局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钢城大街创客广场A座9层
联系人:赵洪亮
联系电话:0315-7303660
电子邮箱:gck800@163.com
评价单位:河北太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及时反馈。
公告单位:迁安市水利局
编辑人:赵洪亮
审核人:王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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