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河北省委省政府、唐山市委市政府、迁安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精细化、智能化、持续增强监管规范性、精准性,切实推动和规范农业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关于印发2026年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2026年迁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6年3月至4月、2026年4月至5月、2026年5月至6月、及2026年7月至9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
二、抽查对象、抽查范围、抽查内容
抽查对象:纳入迁安市农业农村局执法检查名录库的主体。
抽查范围:以不低于3%的比例进行抽取检查经营单位。
抽查内容:从《迁安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中产生,并且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抽查方式
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监管检查,随机抽选确定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根据所辖区域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抽查比例为不低于辖区所辖零售户总数的3%。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响应群众举报投诉,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当场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
在确定抽查对象及检查人员过程中,要科学合理的确定抽查实施路线,便于抽查工作的高效实施,随机检查对象一经抽选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当场出示执法证,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
四、抽查结果公示
(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调整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被检查对象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根据调查,作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应当在检查结果完成后,及时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四)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结果的公开形式通过迁安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长期性公开;检查结果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检查对象评价以及处理意见等内容,公开期限为3个工作日,要做到检查结果全面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发挥作用。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本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完成抽查计划。
(三)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本单位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迁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2日
迁安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pdf
编辑人:李国强
审核人:孙海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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