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指南》文件精神及我市申报该项目储备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实施主体自主申报、镇(街)审核、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以下主体符合储备条件:合作社项目,共有3个主体申报,迁安市乡伊香农林专业合作社、迁安市晨丰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和迁安市海沃之丰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共有2个主体申报,迁安市盛泰家庭农场、迁安市农晟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项目:共有1个主体申报,迁安市乡伊香农林专业合作社申报。
现对储备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向迁安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反映。
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 0315-535292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 0315-5215662
迁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5日
编辑人:李国强
审核人:郭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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