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 编号D3HB202512040015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4-24  来源: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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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

编号D3HB202512040015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情况的报告

 

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D3HB202512040015信访举报案件后,我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赴现场进行了现场调查。经初步核实,信访举报人反映的“有人在大崔庄镇大庄村西南观光路两边举报人承包的山地上盗采砂石料几万吨”问题不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被举报的位置系迁安市大崔庄镇大庄村和商庄子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项目区,项目坐落于河北省迁安市大崔庄镇大庄村和商庄子村2021819日,该项目经迁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立项(迁安耕立〔2021〕20号)。项目整治规模77.7315亩,预计新增耕地64.302亩,预算资金339.1533万元。

项目建设单位为迁安市国控土地开发整治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迁安市顺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唐山联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2327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27因环保应急响应、百姓阻工诸多目前施工进度缓慢

按照设计报告显示,项目区分为坡改梯、修砌田坎、护坡和客土回填等方式进行施工。通过区域平衡等施工流程将项目区原有废料堆形成两个阶梯式梯田。不涉及土石方外运工程。

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

2025年12月5日,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张书同、赵立军、迁安市国控土地开发整治有限公司王鹏对迁安市大崔庄镇大庄村和商庄子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项目区无施工行为现场无施工设备及采挖痕迹

按照举报人举报线索,2025年12月5日,迁安市国控土地开发整治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一地质勘查院对项目区进行实地勘测,并于12月7日出具测量报告,报告显示项目区内缺失土石料6万立方米。经核实,施工单位在田块一的施工过程中,因权属及当地村民阻工等原因,迫使降方产生的6万方土石料无法回填至规划田面,暂存至项目区外约200米处。经实测,现场堆存的土石料方量为6.28万立方,与项目区缺失的土石料方量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信访举报人反映“有人在大崔庄镇大庄村西南观光路两边举报人承包的山地上盗采砂石料几万吨”问题不属实

三、问题整改情况

督促大崔庄镇人民政府及迁控土整公司协调解决矛盾纠纷,依法依规尽快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四、下步工作

1、市资规局已委托唐山市地质二队对现场再次核实,待结果出具后,如有外销行为,将依据《河北省资源厅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料处置意见》依规严厉查处到位。

2、已责成迁控土整公司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坚决杜绝以土地整治项目的名义进行盗采砂石料。

3、市资规局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盗采违法行为的发生。

 

 特此报告。

附件:1.现场勘查照片

      2.相关文件资料

 

 

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2月7日

 


编辑人:信息股

审核人: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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