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洪灾害防治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冀水河湖〔2023〕17号)《关于持续做好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每年汛前动态调整山区河道名录及乡级和村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现将我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1. 迁安市山洪灾害防治区河道名录
2. 迁安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2026年4月29日
编辑人:吴立明
审核人:王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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