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编号X3HB202511280008)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4月23日至5月9日(10个工作日),监督方式:迁安市人民政府,监督电话:0315-7638565,邮箱:qahbjc@163.com,通信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B座西楼7066号。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清单
序号 | 问题编号 | 举报内容 | 整改落实情况 | 备注 |
1 | X3HB202511280008 | 反映唐山市松汀钢铁有限公司在迁安市西沙河木厂口镇木厂口村地段,村西北沙河桥向西约700米处,河里和河堤上,堆积有大量黑色、灰色粉末状物质。 | 2026年4月22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联合迁安市水利局、木厂口镇政府到木厂口村西北沙河桥西约700米处进行现场核实,河堤坝护坡和坝体铺路用的钢渣全部清理,清理出的钢渣均运至滦州市冀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合理处置。清理后的河堤坝体已用黄土进行回填。整改完成。符合验收标准。 |
编辑人:刘杨
审核人:刘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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