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人民政府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编号X3HB202512110034)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6-16  来源:迁安市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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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编号X3HB202512110034)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616日至630日(10个工作日),监督方式:迁安市人民政府,监督电话:0315-7638565,邮箱:qahbjc@163.com,通信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B座西楼7066号。

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清单

 

序号

问题编号

举报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

备注

1

X3HB202512110034

唐山市迁安市木厂口镇木厂口村的唐山市松汀钢铁有限公司,因铁路专线建设需要,自20208月起在迁安市安明鑫达工贸有限公司院内施工,施工遗留的钢渣等工业固体废物未清理,长期露天堆放于场地内,造成土壤等环境污染。

2026527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会同木厂口镇人民政府与安明鑫达公司业主沟通,同意清理院内钢渣。唐山松汀钢铁公司于528日下午对安明鑫达工贸有限公司院内的钢渣进行清理,于529日清理完毕,清理出的钢渣运至松汀钢铁公司进行处置,61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安明鑫达工贸有限公司院内原堆存固废清理后的点位进行土壤取样检测,2026615日出具土壤检报告,结果显示该点位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限值。符合验收标准。




编辑人:李鸿飞

审核人:刘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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