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人民政府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编号D3HB202512070039)整改验收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编号D3HB202512070039)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6月29日至7月13日,监督方式:迁安市人民政府,监督电话:0315-5966826,邮箱:qa5966877@163.com,通信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A座。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
序号 | 问题编号 | 举报内容 | 整改落实情况 | 备注 |
1 | D3HB202512070039 | 关于“滨河街道马官营村西北角13余亩耕地被倾倒矿山废料”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曹刚于2008年8月9日与滨河街道孟庄村委会签订了协议,开采铁矿产生的剥岩废料堆放于反映点位。经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聘请测绘部门实测,该废料台占地面积为62.93亩,现状地类为耕地7.99亩、林地7.22亩、草地47.17亩、其他类型农用地0.55亩。 | 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迁安市滨河街道将按照《迁安市历史遗留废弃砂石料、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料处置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对此处废料进行处置,恢复原有地类;已完成7.99亩耕地恢复工作。 | |
编辑人:信息股
审核人:王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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