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杜绝作废证件非法使用风险,现就我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作废事宜公告如下:
我单位工作人员因保管不慎,不慎遗失行政执法证件。根据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相关规定,现对以下遗失证件予以公告作废,作废证件不再具备行政执法效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列作废证件所产生的一切行为及法律后果,均与我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无关。
遗失作废证件明细如下:
1. 姓名:李路松,执法证件编号:03020297172
特此公告。
迁安市五重安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日
编辑人:李路松
审核人:杨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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