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光伏发电项目110kV
送出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示及公众参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冀发改投资规〔2021〕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1.2建设地点:位于迁安市滨河街道
1.3建设内容及规模: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总长度约4.284千米,其中3.984千米路径位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厂区外300米起点自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厂区,终点至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厂区。
新建铁塔共计18基,双回耐张塔2基,双回直线塔2基,双回耐张钢杆13基,双回直线钢杆1基。
1.4项目总投资:3297.58万元,其中资本金为:659.52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2 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导则要求,在充分做好社会调查,社会调查的方法包括:访谈法、文献法、问卷法等,认真听取利益相关者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在此基础上,对本项目进行合法性分析、合理性分析、可行性分析和可控性分析;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识别、风险估计,并根据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提出有效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确定项目采取措施后的风险等级、风险分析结论及建议。
3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3.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3.2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3从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3.4公众对本项目所提出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化解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4 公示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公示联系地址以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下载链接及提取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XU2_YcPaPL5M-hsT1e9wg?pwd
提取码:11F4
5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电(迁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唐山市迁安市滨河村正和公司
联 系 人:舒亚飞
联系电话:17303703833
邮 箱:zhongchuanghongde@163.com
编辑人:何飞
审核人: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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