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射雁庄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基本信息
上射雁庄镇隶属于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地处迁安市北部,东与杨各庄镇接壤,东南、南、西南连扣庄镇,西、西北邻阎家店乡,北、东北接建昌营镇,行政区域面积44.35平方千米,下辖上射雁庄、下射雁庄、二层庄、南晒甲营、北晒甲营、北白庄、彭家洼、陶新庄、丁庄、东晒甲营、高各庄、凉水河、小望都庄、大望都庄、东孟庄、朱庄、揣庄、七里坎、代家铺、平林镇、大新店、小新店、刘新庄、西孟庄等24个行政村。
办公地址:迁安市上射雁庄镇上射雁庄村永清街9号
负责人姓名:高会生
联系电话:0315-704000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主要职责
上射雁庄镇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执行的工作机制,围绕产业富民、生态宜居、社会治理,立足镇域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人大、政府决策部署,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研究决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统筹管理教育、卫生健康、民政、财政、统计、司法行政等行政事务,落实国土空间规划。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工作。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深化完善基层党组织,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实落地。
(四)按照权限做好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监督和人才服务,协调管理驻镇单位有关工作。
(五)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退役军人服务和拥军优属等工作。
(六)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各类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七)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行政工作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会务公文、信息档案、保密机要、政务公开、值班值守和后勤保障。归口负责镇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政府性收支、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和财政资金监管等工作。负责本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完善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党建联席会议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承担宣传、党务公开、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做好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和党员信息化管理,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和结对帮扶活动。
(三)安全发展办公室。统筹辖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燃气安全等工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协助上级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企业和各村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指导村级消防和森林防火;负责自然灾害救助、灾情信息及救助款物管理;负责乡村道路安全和燃气安全协管员管理。组织实施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承担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污染防治、河湖管理、秸秆禁烧、林木林地权属纠纷调解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辖区发展改革、统计、社会事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市场主体培育和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协调落实卫生健康、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传染病防治等民生事务。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特色种植养殖服务。配合推进农村公路、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项目,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负责辖区统计调查和数据分析,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事业工作机构:
(一)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调度辖区基层执法力量和派驻执法队伍,依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负责执法规范化、法制审核、执法培训、行政复议应诉和法律顾问事务;协助食品安全、传销、养犬等管理。负责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工作,按照规定履行综合行政执法信息采集、汇总、传输、发布和更新职责。统筹网格化治理和综合信息平台运行;负责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普法、防范邪教、扫黑除恶、矛盾纠纷调处、禁毒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突发事件先期处置等工作。
(二)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拥军优属和退役军人服务。落实退役士兵相关政策,采集分析辖区退役士兵信息,组织职业教育培训,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和矛盾化解;服务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配合做好来信来访。
(三)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本级及赋权下放的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和政府采购等事项的组织实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权责清单管理;负责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援助,做好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工作;按权限做好残疾人保障、社会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组织居家养老和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发展规划、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服务、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农田整治、基本农田保护、水土保持、农村供水用水、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控、水利移民等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审计;监督村务公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生活污水管理、病死畜禽集中收集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土地权属纠纷调解等工作。
编辑人:韩炎松
审核人:裴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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