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迁安市公安局委托(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迁安市公安局办公电子设备项目(二次)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照明管理所灯具、电料、电气设备及路灯项目(二次)
二、项目标书编号:Z1302831800241011
三、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名称:迁安市照明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迁安市花园街689号
采购单位负责人:朱海军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175605255
四、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负责人:沈志国 杨宏伟 电话:0315-7637224 传真:0315-7601205
评审工作负责人:马艳华 李中兴 电话:0315-7601205 传真:0315-7601205
标后质疑负责人:王泽伟 杨 越 电话:0315-7662971 传真:0315-7601205
五、采购需求:迁安市照明管理所所需:灯具及相关配件(玉兰灯罩、中华灯罩、节能灯、钠灯)、电料及电气设备(开关、触发器、接触器、电缆、护套、接头)、路灯62套其一切附件、备件的供货、运输、装卸、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保证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详见《招标文件》)。
六、项目预算金额:壹佰捌拾伍万壹仟伍佰元整(RMB1,851,500元)。
七、项目最高限价:壹佰柒拾伍万捌仟元整(RMB1,758,000元)。
八、采购用途:照明
九、供货地点:迁安市照明管理所指定地点
十、完工时间: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分散供货,每批次具体使用数量、批次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灯具及相关配件、电料及电气设备每次接采购单位通知后5日内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路灯接采购单位通知后20日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一年内供货数量、总价均不超过中标合同的数量和总价。
十一、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二、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2018年04月13日至2018年0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4日上午9: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
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4日上午9:30。
评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5-7662971 传真:0315-7637224
废标原因:由于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本次采购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采购废标。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本公告发布媒体: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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