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店子乡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乡河流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迁安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彭店子、美丽彭店子建设,以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河长制,落实管理责任,构建“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亲水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
青龙河、滦河彭店子乡段。
三、总体目标和实施时间
(一)总体目标。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村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流管理措施;河流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流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河流污染整治方案:
(1) 2017年乡政府全面清理沿河鱼塘承包合同凡承包到期已满的鱼塘,一律退出养殖承包,禁止再签订合同。承包期未满的鱼塘,原则上协商解除承包合同,确因特殊原因不解除的,现已签订补充协议,实行人放天养。
(2)全面禁止在河流上游及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养殖场,对环保部门验收未能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依规一律关停。
(3)各村河段落实以村书记、村主任为村级河长的治理责任主体,同时配备1-2名河道保洁员,确保青龙河、滦河水质达标。
(二)实施时间。
发文之日开始执行。
四、河长的设置
根据我乡目前河流管理体系,构建乡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
(一)由乡党委书记、政府乡长担任总河长,分管领导担任河长,相关职能单位、站所作为河长责任单位;
(二)河流所经村设立以村书记、主任为村级河长,各村配备1-2名河流保洁员。
(三)设立杨春林同志(政府副乡长电话13513394010)为乡级推行河长制联络员,姜梦文同志(电话13933394138)为乡级推行河长制信息员。
乡级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农业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乡办公室、环保站、企业办、土地所、规划办等科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地点设在政府一楼农业办办公室,成员为农业办人员。
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水质监测监控。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水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断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实时掌握污染物排入及总量、水域交界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分清治污工作责任,力求断面水质逐年好转。
(二)全面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进沿河流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环境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加快调整传统种养殖业,大力推广应用绿色有机生产技术,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全面整治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切实减少沿河鱼塘农业面源污染。
(三)着力推进沿河鱼塘整治。采取有效生态措施,改善沿河鱼塘水环境质量。加强生态清淤,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清淤工程,加强淤泥资源化利用,防止二次污染;大力实施沿岸植被恢复工程,有效隔离和控制入河污染物;加强河流与河岸垃圾清除,加强水域环境卫生监管,建立属地河岸和水面保洁长效管理措施。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截污管网铺设,实施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接管处理,推进沿河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严控沿河保留排污口,河流两侧企业、畜牧业等污水排污口全面封堵,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五)大力推进沿河景观环境整治。实施驳岸整修,消除临、跨河违章设施,清除沿河10米内乱堆乱放现象,实施河岸绿化及河流沿线防护林带建设,消除河流两侧50米距离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现象,取缔沿岸无证堆场及废品回收点,对有证堆场及废品回收点采取措施规范管理,使沿河环境景观达到河流驳岸整齐,河堤绿化,两岸建筑物外形美观的效果。
六、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乡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工作部署协调,制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
(二)各级河长职责
乡级总河长对所负责河流水环境管理保护负总责。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乡级河长对分管河流管理保护负领导责任。检查督导村级河长和相关科室履行职责;组织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进行联防联控;组织对超标排污、侵占河道、围垦河湖、倾倒垃圾、非法采沙、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处置水突发问题;对河流管理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村级河长对负责河段负主要责任。每天巡视负责河段有无非法采沙、电毒炸鱼、超标排污等突出问题,督导保洁员及时清污清障,及时上报河段基本情况,配合河长及各负责科室日常活动。
(三)河长责任单位、站所职责
乡水务站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流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提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河流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乡农业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乡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
乡财政所负责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资金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乡国土所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流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
乡林业站负责指导、监督林产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管理,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道沿岸山体的绿化造林工作。
中学、小学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
夏官营镇工商分局负责指导、监督依法查处影响水环境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乡宣传办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河长制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及时宣传我乡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成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河长制是深入推进我乡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确保河长制覆盖全乡河流。各河长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督查考核。实施河长制是全面树立水生态文明理念,建立“美丽彭店子”的重要抓手。各河长要加强对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妥善予以解决。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各村。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流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附件:
1.彭店子乡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名单
2.彭店子乡级总河长、河长及村级河长名单
彭店子乡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康继顺 桑稳
副组长:刘福山 贾艳明 刘广欣 宁玉茹
杨书军 杨春林 郑国华 郭 伟
崔学礼 张伟华 杨 帆 师芬芬
王春林
成 员:岳海峰 李文军 汤丽丽 姜梦文
王 富 刘学东 闫 华 金立坤
张文兴 蔡青林 蔡志勇 张国柱
李国柱
联络员: 杨春林 13513394010
信息员: 姜梦文 13933394138
彭店子乡级总河长、河长及村级河长名单
一、彭店子乡级总河长
乡党委书记 康继顺
乡政府乡长 桑 稳
二、彭店子乡级河长
滦河彭店子乡段 党委副书记 刘福山
青龙河彭店子乡段 政府副乡长 杨春林
三、滦河彭店子乡段村级河长
滦河坨上段 安海军 张秀生
滦河祁庄段 祁春来
滦河王孟庄段 窦文军 窦连会
滦河柏庄段 郝国元 尹相生
滦河南丘段 赵立林 王福军
四、青龙河彭店子乡段村级河长
青龙河杨家坡段 邸宝臣 杨志强
青龙河大周庄段 王志起 邸俊平
青龙河八家寨段 闫玉良 朱志臣
青龙河高李庄段 李 申 李金江
青龙河崔李庄段 崔建杰 袁春伶
青龙河粉子营段 周连兴 宋连兴
青龙河易庄段 李 民 孙志伟
青龙河柏庄段 郝国元 尹相生
青龙河南丘段 赵立林 王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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