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清除城市小广告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11-10  来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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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清除城市小广告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Z1302831700491001

三、采购人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迁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宝林

联系电话:18031513688

四、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沈志国  杨宏伟

联系电话:0315-8626839    0315-7637224   传真:0315-7601205

五、项目需求:迁安市城区34条主要街道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地面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喷涂或者粘贴小广告进行日常清除。(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六、项目地点: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指定地点。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八、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陆仟柒佰玖拾肆元陆角肆分(RMB1,236,794.64元)。

九、项目最高限价:壹佰零肆万元(RMB1,040,000元)。

十、公告日期:2017年10月20日

十一、定标日期:2017年11月10日

十二、开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迁安市政府西院迁安市创客广场A-2026房间)。

十三、评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1)(迁安市政府西院迁安市创客广场A-2015房间)。

十四、中标人名称:沧州市朗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沧州市

中标金额:人民币 799,531.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代朝阳、周冬梅、马志华、李满、赵宇洁。主  任:李满。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如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相关询问及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5-7662971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迁安、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政府采购网。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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