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公安局350M集群基站系统设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废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7-04  来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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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迁安市公安局350M集群基站系统设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废标公告 

 

一、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公安局350M集群基站系统设备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标书编号:QAZHFCG2017-1-1-0018

三、采购人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迁安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迁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媛媛   

联系电话:0315-7637440

四、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沈志国  杨宏伟

联系电话:0315-8626839 0315-7637224  传真:0315-7601205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迁安市公安局所需:手持台(蓝牙标配)400套、车载台(北斗标配)5套、基地台(北斗标配)5套、PDT解码模块410个等及其一切附件、备件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详见《招标文件》)。

六、项目最高限价:壹佰陆拾万零伍佰元整(RMB1,600,500)

七、采购用途:警用

八、供货地点:迁安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九、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所有产品、设备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保证验收合格。

十、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开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迁安市人民政府西院迁安市创客广场A-2026)。

废标原因:经评标委员会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本次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进行认真细致评审,由于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及评标办法的规定,一致认定本次招标为废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华、张学东、郭黎明、李晓会、刘铁力(采购单位代表)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5-7601205传真:0315-7601205

如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相关询问及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迁安、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政府采购网。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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