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迁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消防大队及沙河驿派出所办公家具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消防大队及沙河驿派出所办公家具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QAZHFCG2016-1-1-0041
采购人名称:迁安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迁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宋志刚
联系电话:1383298625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沈志国 马艳华
联系电话:0315-8626839 0315-7637224 传真:0315-7601205
采购内容及数量:迁安市公安局所需:班台、学习桌、小会议桌、布沙发、木直腿班椅、直腿椅、电脑椅、屏风、更衣床、器材架、办公椅等及其一切附件、备件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最高限价:贰佰柒拾万元整(RMB2,700,000元)。
采购用途:办公
供货地点:迁安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完工时间: 合同签订后20日内所有产品、设备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保证验收合格。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生产厂家必须具备有效的“十环”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是省级政府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定点供应商,经销商必须具备符合投标条件的生产厂家的授权(授权厂家与被授权经销商不可同时参与,且一个授权厂家只能授权1个经销商),通过招标人报名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领取标书时请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5、有效的“十环”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经销商需要提供授权厂家的);6、省级政府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定点供应商协议书(经销商需要提供授权厂家的);7、符合投标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经销商单独提供);8、企业简介及企业经营产品详细目录等。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获得:凡通过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均可免费获得,不办理邮购、自带U盘不提供纸质版。
答疑截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上午11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0日8:30至9: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会时间:2016年12月20日9:30。
开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迁安市政府西院迁安市创客广场A-2026房间)。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迁安、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政府采购网。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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