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迁安市委办公室、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迁安市“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迁传[2016]7号)和迁安市纪委、迁安市监察局《关于落实“四个干”、对“懒政怠政、不为乱为”实施强力监督问责的实施意见》(迁纪字[2016]8号)要求,为增强社区干部纪律意识,结合城区街道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为重点,本着抓铁有痕的工作态度,抓住顶风违纪的极少数,教育警示大多数的原则,实现广大社区干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纪律明显加强,为城区街道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重点措施
(一)加强学习,自觉遵规守纪
通过集中学习与自行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读本》、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的学习,同时充分利用知识竞赛、讲座、宣传栏、报刊、网络等载体,加大对准则、条例的宣传力度,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身素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自觉遵规守纪。
(二)明察暗访,严查违纪行为
监督检查形式:
检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明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暗访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城区街道领导班子。
监督检查内容:
1.严格遵守机关规章制度,每天按时上下班,按要求个人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不无故旷工,不串岗溜岗;
2.严格遵守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按时到岗;
3.按要求及时开通自己的通讯工具,确保联络畅通;
4.严禁工作电脑上保留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5.严禁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
6.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登录购物网站、浏览小说娱乐网站、用QQ等工具聊私人话题、观看电影、电视剧等视频、收听音乐和音频;
7.严禁上班时间到茶社、歌厅、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8.严禁上班时间吃零食、扎堆聊天、大声喧哗;
9.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10.严禁以锁门办公和关闭电脑(手机)等方式逃避检查;
11.严禁做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事。
(三)严格追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持续开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主题教育。依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城区街道办事处机关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视其情况、类别、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根据相关规定实施问责。
在编党员干部违纪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公益岗、临时人员违纪处罚如下:
1.对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人员第一次违纪并被查实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扣减工资200元。
2.对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人员第二次违纪并被查实的,停职反省一个月,扣发当月工资,并根据本人反省情况决定是否留用。
3.对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人员第三次违纪并被查实的,责令其辞职。
在编党员干部、公益岗、临时人员如在上级有关单位组织的检查中被查实有违纪行为的,按检查单位要求从重处罚。
三、组织领导
(一)明确领导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赵文利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董志国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兼人大联络办主任李艳玲、纪委书记佟保、组织委员冯艳军、宣传委员崔满良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办,负责活动的协调和监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意见内容安排,细化步骤,明确具体落实措施,确保纪律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二)严格督导检查。监督检查由城区街道纪检办与党政办共同组织实施,并对重点部门进行督导,对工作不重视或者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或个人进行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抓住影响纪律建设的关键问题,并及时进行总结,建立一批简明易行、管用有效的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加强纪律建设的长效机制。
城区街道党委
2016年4月19日
编辑人:崔颖
审核人:李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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