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河青龙河口段迁安市防洪治理工程(一、二标段)监理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QAZHFCG2015-1-5-0192
采购人地址:迁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迁安市水务局(联系人:陈欢欢,联系电话:0315-730367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及联系方式: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0315-862683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
采购内容及数量:滦河青龙河口段迁安市防洪治理工程(一、二标段)监理。(详见《询价单》)。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元整(RMB119,000元)。
项目实施地点:迁安市境内
工程项目概况:青龙河河口段防洪工程治理范围为京沈高速公路跨越处至青龙河与滦河汇合口,长8.5km,本次治理为第一段。总投资1500万元,综合治理长度为740米(桩号6+663~5+923段),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洪堤、河道疏浚、岸坡防护、新建排涝防洪闸等。
项目工期: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监理范围:本工程建设范围内滦河青龙河口段迁安市防洪治理工程(一、二标段)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监理期限:从开工前图纸会审到竣工验收。
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评审办法: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企业,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本次采购项目涉及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询价文件获得:供应商需携带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监理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采购中心领取。
询价文件领取地点: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房间)。
报价要求:1、报价人在询价规定时间内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报价;2、报价表所报产品的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询价文件参数及采购方要求,报价按《迁安市政府采购询价单》格式填报;3、报价人务必写明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4、报价含税金、质保、售后等费用。
递交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下午15:00之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下午15:00。
投标地点: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递交方式:询价文件要求现场递交或邮寄(以收到时间为准),密封并加盖骑缝章送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其它方式不予受理。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迁安、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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