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
补充环评第二次公示材料
迁安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补充评价工作由评价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主办单位迁安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依据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编制的《迁安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2-2020)》,在现场调研的基础上开展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项目情况及环评报告书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背景
迁安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位于迁安市城市区的东北角,近期规划面积14km2,远景规划面积28km2。聚集区产业定位为以装备制造业为主、高新技术及轻工业为辅。产业布局为 "一区多园" 模式,包括轻工业园区、装备制造产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现代物流和服务业区。2008年11月,唐山市发改委以唐发改工业[2008]622 号文向河北省发改委提交了《关于将迁安市现代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列为河北省级产业聚集区的请示》,2008 年12 月5 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08年12月,中冶京诚(秦皇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针对聚集区规划近期规划部分编制完成了《迁安市现代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2月,原河北省环保局对该环评报告出具了审查意见(冀环评函〔2009〕94号)。2011年5月被省政府确定为首批省级工业聚集区。
随着迁安社会与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观念转变以及入驻企业的增多,基础设施的逐步建设完善,原有规划的指导性已不能满足发展要求。根据《迁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迁安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对《迁安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编制完成了《迁安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2-20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迁安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2-2020)》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迁安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5月18日委托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规划简介
1、园区范围:规划区位于迁安市河东区东部;规划范围西起长城大路,东至祥和路、科技路,北起万太公路,南至兆康路东延伸线;规划面积2192.05公顷。
2、功能分期:根据聚集区的土地资源条件、地形分布情况以及园内主导产业对用地环境的需求,充分考虑产业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的关系,按照" 统一规划,分布实施" 的理念,坚持" 集中布局、功能协调、关系互动、设施共享、高效用地" 的原则,结合园区发展的成功经验,迁安市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总体将形成" 一心一园四片区" 的空间发展格局。" 一心" 为产业服务中心; "一园" 为小微企业创业园;" 四片区" --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区、生物制药产业区、电子新材料产业区、特色轻工产业区。
3、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2-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4、发展定位:以建设生态工业区为发展方向,巩固现有产业,优先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培育壮大生物制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将迁安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打造成为整个京津冀区域的示范性生态型工业园区。
5、发展目标:
到2015年,初步形成先进装备制造业、生物制药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产品制造、零部件加工配套、生产性服务为一体的,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到2020年,建成区面积达到21平方公里;建成区域知名先进装备制造业、生物制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产品制造、销售基地,产值达到1000亿元,利税达到200亿元。高新技术产值占产业聚集区总产值比重过80%以上,将产业聚集区建设成为功能配套齐全、科技体系完善、核心竞争力强的省内一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市政设施规划:聚集区生产生活用水由现有供水厂提供,再生水由迁安市污水处理厂提供;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聚集区内污水经管道收集及泵站提升后向南排放进入三里河污水主干线,最终进入迁安市工业污水处理厂;规划热源由恒辉热电、大唐热电及迁安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供给;规划区内的用电由规划区中南部的35kv变电站及正在规划建设的陈官营110KV变电站供给,结合产业规划区功能分区设置7处10kv开闭;规划以永-唐-秦管道天然气为气源,聚集区天然气调压站位于聚鑫街以南、创新路以东。
三、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
各监测点位SO2、NO2、苯、二甲苯、HCl、Cl2、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及SO2、NO2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TSP、PM10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另外监测因子中NO2、氨、硫化氢小时监测浓度,NO2日均监测浓度已经接近标准值,区域环境污染情况不容忽视。
本园区位于迁安市城区东北部,属于迁安市最早设立的工业园区之一,区域内工业企业较多,主要包括迁安恒晖热电有限公司、迁安大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多家装备制造、制药企业。第一次监测时为北方冬季采暖期,造成NO2、PM10等常规监测因子占标率较高,装备制造、制药企业日常生产污染物排放造成区域特征污染物占标率较高。另外,园区西部紧邻平青大公路,该公路是区域主要货运通道,交通流量大。区内企业生产、交通货物运输,加之区域地表植被覆盖率低,导致区域空气环境中粉尘及其它污染物浓度较高。
2、地表水环境
监测期内1#、2#监测断面总氮监测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Ⅳ类标准限值要求,3#监测断面石油类、氨氮、总氮、总磷监测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其它因子满足该标准要求。
三里河中上游水质整体质量较好,下游水质逐渐变差,分析认为,三里河穿迁安城区而过,是迁安市城区内工业污水外排主干线,其最终进入迁安市工业污水处理厂,下游部分因子浓度值增高,甚至超标主要受城区内沿河工业废水排放所致。
3、地下水环境
数据基本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超标的监测项目有:总硬度、浊度、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铁、锰。
评价区浅层水质超标的原因主要与本地区地质结构、地层物质组成有关。评价区地处燕山余脉的南部,地形东、西、北三面呈脊背状,地势较高,具有明显的盆地特征。地下水埋深浅,排泄方式以蒸发为主,侧向径流微弱,土壤中矿物成分经过不断聚集形成地下水各类指标的超标,这也是浅层地下水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等因子超标的根本原因;而氟化物则是由于部分区域地下沉积物中有含氟量较高的物质矿物,而氟易溶于水,因此造成地下水氟含量偏高。亚硝酸盐、氨氮、超标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规划区淤泥质岩土中的有机氮可能转化为氨氮以及农业灌溉主要使用渠道和池塘水,导致地下水中氨氮超标。铁、锰超标原因主要与原生环境影响有关,造成背景值超标。
4、声环境:评价区内所有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5、土壤环境: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能够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旱地标准要求。
四、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1、空气环境:聚集区大气污染物包括燃烧废气和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粉尘、二甲苯、甲苯、HCl、氨和非甲烷总烃。烟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废气根据工艺需要采用洗涤塔洗涤、活性炭吸附、催化焚烧等多种处理方式处理。
2、水环境:各企业污水满足相应标准后经管道收集及泵站提升后向南排放进入三里河污水主干线,并最终进入迁安市工业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和BOD5。
3、声环境:交通噪声和工业噪声是园区的主要噪声源,经过合理布局和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后,区域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园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包装边角料、氧化铁皮、屠宰粪便、植物滤渣、生活垃圾、废酸、废油、废漆渣、废活性炭等。园区本着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的原则,使各类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入环境。
5、生态环境:园区的开发建设会改变土地利用结构,破坏生态系统完整性,对区域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但园区通过采取一系列的生态恢复、补偿措施,力求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将为最低。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宏观措施:园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做到空间上合理规划,严把项目准入制度,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原则,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强化环境管理,实施总量控制。
具体环境减缓措施:
(1)废气:园区严格监督区内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尽量减少特征污染物的无组织外排。
(2)废水:各企业污水满足相应标准后排入迁安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置。
(3)噪声:在交通干道两侧建设绿化隔离带或公共设施建筑屏障;努力提高园区的绿化水平,降低噪声污染。对于工业噪声,应采取减震、安装消声器、房屋隔声等措施,以减少工业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4)固废:园区固体废物主要有三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处置时按照相应类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处置,最后做到园区所有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外排入环境。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规划的实施对迁安市整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划产业定位设置合理;规划布局总体与相关规划协调;规划的实施无明显制约因素,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可接受范围内;规划的实施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影响不明显;只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充分重视可能存在的环境制约因素,及时优化调整规划方案及实施方式,规划实施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减轻或避免。总体而言,该规划编制注重了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的前提下,规划合理,其实施对当地经济和环境保护均有积极意义。
七、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迁安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管委会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703158664
电子信箱:13703158664@163.com
2、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0号
资质证书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203号
联系人:任钢、刘庆辉
电话:0311-89253570
传真:0311-89253570
电子信箱:rengang15@163.com
八、征求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实施规划可能受到影响的主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关注环境公共利益和公众环境权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1)您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
(2)您认为该规划选址是否合理?
(3)您是否同意本规划实施?
(4)您认为当地的资源能否支持本规划实施?
(5)您认为本规划的实施是否能给本地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您认为本规划的实施将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7)您认为本规划的建设是否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8)您认为工业园区规划的功能定位是否合理?
(9)由于规划实施,若需要您搬迁,您是否同意?
(10)您是否了解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征地补偿政策?
(11)在本规划实施中,您认为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请提出您的意见与建议?
以上为迁安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2~202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内容,公示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12月10日,公示方式为各村庄张贴公告,如您有什么宝贵意见,请在规定日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进行反馈。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