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部分已开工项目丞待完善项目入库统计手续

发布日期: 2012-10-12  来源:迁安市统计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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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积极开展 "重点项目推进年" 活动,项目建设起到了明显进展,一大批重点谋划项目顺利开工建设。但是由于一些新开工项目因入库统计手续不全,未能及时列入统计,直接影响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进度。

一、新开工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发改《迁安市2012年重点项目动态管理库开工项目库》资料显示,截止到9月底全市开工在建项目176个,其中第一产业项目25个、第二产业项目57个、第三产业项目94个。对照项目库名单,已经开工未能及时入统的项目有42个,计划总投资109.9亿元。

二、新开工项目未及时入库原因

按照新项目入库管理制度的规定,所有新开工项目必须提前报送国家、省、市统计局审批才能入库,新开工项目入库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土地面积、土地购置费、房屋建筑面积、主要单项工程或系统工程、购置设备情况);②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③项目现场照片;④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如果没有,可以用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的整体设计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一项代替)。

新项目入库管理制度使得项目入统难度加大,但部分新开工项目未能及时入统的主要原因是,一些项目建设单位存在重在建设,忽视入统问题,未能及时入统的42个项目,绝大多数都具备了项目入库统计的基本条件,只是需要各项目建设单位完善各项入库手续,按照项目入库统计要求搜集整理资料,及时报送统计部门建立项目库,上报审批入库。

三、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完善项目入库手续。

各项目建设单位是完善入库手续的主体,各镇乡和市直有关单位应主动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完善相关手续,项目审批部门加快项目审批或备案步伐,通过上下协调联动,使应入库项目尽快达到入库统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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