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迁安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状况分析

发布日期: 2012-04-12  来源:迁安市统计局  字体:  打印
  • 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今年以来,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 "四五" 转型攻坚计划,建设 "魅力钢城、绿色迁安" 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地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据城镇住户抽样资料显示,一季度全市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呈较快增长态势,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123.88元,同比增加610.15元,增长11.1%。
  一、工资性收入是居民增收的主要动力。
   一季度构成我市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分别占家庭收总收入的78.1%、6.4%、1%和14.5%,其中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构成家庭总收入的主体。
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拉动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一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5336.07元,同比增加534.67元,增长11.1%。其原因一方面是随着工资政策的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时发放等因素的影响。另外,随着企业效益继续改善,部分企业调高了职工工资水平,也是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二、收入来源多元化
  城镇居民利用自身优势,从多方面拓宽收入渠道。一季度,居民家庭人均经营性收入为436.03元,同比增长0.3%;
居民投资意识、理财意识能力不断提高,使财产性收入来源增多,一季度城镇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人均为68.2元,同比增长9.2%;转移性收入形成对家庭收入的有力支撑。一季度,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996.39元,同比增长23.6%,其中养老金和离退休金人均813.7元。同比增长10.7%。充分体现了转移性收入对家庭总收入的有力支撑作用。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