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街道办事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有效

发布日期: 2011-09-05  来源:兴安街道办事处  字体:  打印
  • 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2011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城区街道办事处为落实这项惠民工程,领导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保证了养老保险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认真学习政策,做好宣传发动。各社区人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滚动字幕广告,小喇叭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确保社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截至目前,广大居民参保、续保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顺利完成今年的社会养老保险任务,城区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分包责任制,并和各社区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应参保人数进行分解,确保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大大促进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进度。为了掌握各社区收缴情况,街道办事处要求各社区上午9:00上报养老保险进度,做到及时掌握收缴动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收缴养老保险费期间,街道办事处领导深入到每个社区巡回督导,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截至目前,城区街道办事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350人,收缴养老保险费645570元,超额完成养老保险任务。

 

编辑人:兴安街道

审核人:兴安街道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