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落实《中共迁安市委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建设的若干规定》(迁发(2010)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民主评议在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提升服务水平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为目标,以基层、企业和群众满意为评价和衡量标准,重点解决干扰破坏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行政审批服务评议工作由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张有悦同志为组长,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的评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议的组织、指导、协调等日常工作。(具体名单附后)
三、评议范围
全市承担行政审批(许可)服务的职能部门(含派出机构)的服务窗口及其服务工作人员。
四、评议内容
行政审批服务评议主要围绕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部门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信用环境、法制环境等方面和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依法审批、工作效率、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
1、依法审批情况。是否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工作程序;审批中是否按规定使用格式文书;是否按规定时限办理审批事项;是否存在违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
2、办事效率情况。是否存在工作不尽职,推诿扯皮的现象;是否存在不履行承诺的问题;是否存在不认真执行政策规定,搞中梗阻问题。
3、政务公开情况。是否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公开载体是否明显,位置是否便于群众监督;是否按公开制度规定的内容、时限进行公开。
4、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做到文明服务;办事程序是否简化,是否存在应简化而未简化问题;便民设施是否健全,对外环境是否优化;工作是否存在不负责任,影响审批效率和质量的问题。
5、工作作风情况。是否存在窗口空岗问题;是否存在服务态度不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生冷硬横等问题;是否存在耍威风、搞特权、故意刁难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强行搞有偿服务的问题;工作行为举止是否文明;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是否存在从事与工作无关、影响工作的问题。
6、廉洁自律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收受服务对象钱物的问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挥霍浪费、借机敛财、参与赌博等行为。
7、遵纪守法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等行为。
8、创新服务情况。是否全面落实并联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专用章" 制度、预审批制度等;是否存在 "两头跑、厅外审批" 等问题。
五、评议方法
行政审批服务评议工作采取随机与定时、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社会问卷调查。每季组织申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企业办事人、中小企业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代表;镇、乡(园区)代办员代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等以填写问卷调查表形式进行评议。
2、行政服务中心在首席接待处每周一次发放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评议表,办事人员可采取自愿原则参与评议活动,表格填写后投入市纪委设置在行政服务中心的投诉举报箱,每星期由市纪委监察局统计一次。
3、办事人员直接用窗口评价器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随时进行评议,每月由行政服务中心统计一次。
4、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对办事人员电话回访或走访调查。办事人员通过 "行政服务办件管理系统" 随机抽取产生。
5、监察局和行政服务中心组成暗访组,每季不定期对职能部门服务窗口(含派出机构)明察暗访一次。
六、结果运用
综合评议结果=社会问卷调查结果×70%+(现场填写评议问卷、窗口评价器评议、随机回访情况)×30%-明察暗访扣分。
1、参评部门及参评人员评议综合满意率达到90%(含90%)以上的分别为 "群众满意部门" 、 "优秀服务人员" ;89%至60%(含60%)的为 "群众基本满意部门" 、 "达标服务人员" ;60%以下的为 "群众不满意部门" 、 "不达标服务人员" 。
2、被评为 "群众满意部门" 和 "优秀服务人员" 的,予以通报表扬。全年全部为 "群众满意部门" 和 "优秀服务人员" 的直接授予 "优化发展环境先进单位" 、 "优化发展环境先进工作者" 和 "优化发展环境标兵" 荣誉称号。
3、被评为 "群众不满意部门" 的,一次由监察局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二次由监察局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作出降级使用;对于 "不达标服务人员" 一次由监察局诫勉谈话,二次的劝退回原单位,并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4、评议中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列为重点整改部门,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并责令其进行机关作风整顿。
5、评议中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6、评议结果做为该部门年度行政服务、经济环境建设、机关效能作风建设等三项工作考评时的主要依据,兑现考核权重。
七、通报制度
建立行政审批服务评议工作通报制度。行政审批服务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评议结果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并在主要媒体向全市通报;对垂直管理参评部门,评议结果一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馈。
附:迁安市行政审批服务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迁安市行政审批服务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有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常务副组长:李曙光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钱治有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戴景珍 监察局副局长
佟 宝 监察局效能办主任
姚小勇 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温建新 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洪江浩 行政服务中心督导监察科科长
刘福山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科科长
李凤金 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业务科科长
邵建平 行政服务中心督导监察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服务中心。
主 任:钱治有(兼)
成 员:姚小勇、温建新、洪江浩、刘福山、李凤金、邵建平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