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进入集中查处阶段以来,我市结合地域实际,坚持将问题线索整改落实与落实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相结合、与推进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相结合、与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相结合,不断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提高整改查结率,积极助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继长增高。
一是坚持将问题线索整改落实与落实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相结合。村干部徇私,多是“暗箱操作”,而村务信息公开的不及时、不彻底是村级“微腐败”滋生的“温床”。“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通过给村官行使小微权力制定固定的路线图,真正实现把小微权力装进笼子、晒在阳光下。我市坚持把“微腐败”问题线索整改落实作为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重要内容,通过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强化 “三会一课”落实,扎实开展公款吃喝、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等重点问题专项治理。在加大力度宣传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把“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融入其中,通过宣传标语、微信群、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同时通过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以及利用网站、QQ群、微信群等多种途径,营造人人知晓、人人行动的强大氛围,畅通举报渠道,拓宽线索来源。特别针对“小微权力清单”中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梳理、把脉工作推进中的“微腐败”问题线索,谋划整改方向,制定行之有效地解决方案,打造特色亮点,建立长效机制。尤其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形成严惩“微腐败”的持续震慑,让“微腐败”无处藏身。
二是坚持将问题线索整改落实与推进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相结合。股级干部轮岗交流有利于解决诸如权力圈占、圈子文化等“微腐败”现象,从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我市重点针对执纪执法、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建设规划、项目审批、民生服务、资金管理等轮岗交流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从中梳理问题线索,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监督执纪形式,保持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确保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顺利推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坚持将问题线索整改落实与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相结合。除了对照“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问题查找外,还结合一问责八清理内容逐条认真查找部门及个人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查摆问题专题会等形式,列出问题整改台帐,制订整改措施,做出整改承诺,逐一整改,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
四是坚持将问题线索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相结合。针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一些具有普遍性、共性的问题,积极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分级调度、周报告周通报、举报登记、明查暗访、查否复查和公开曝光等6项工作制度,实行“每周排名、末位约谈”,坚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常态督导检查机制,现场发现问题督办整改;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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