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冀发改投资【2016】1号),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三水厂、水源地及输水管道项目
二、项目概况
第三水厂项目位于迁安镇谢庄村北,惠安大街与丰吉路交叉口东南侧,占地约40亩。主要建设内容:加药间、清水池、泵房、吸水井、发电机房、溢流井、跌水曝气池、普通快虑池、排水池、脱水车间、净水车间、回收水池等。建设标准:供水规模近期3万m ³/d,远期5万m ³/d,达到饮用水标准。
水源地项目(东部水源地)位于迁安镇于家洼村南,沙河子村北,占地约1840亩,其中建设区占地430亩,保护区占地1410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水源井10座(深50-60米)、水源井泵房以及潜水泵、超声波流量计等设备。建设标准:5万m³/d(含水厂自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共计10%)。
输水管道拟建路由为由水源地向西南穿越丁官营村南侧,再穿越于家洼村南侧至平青乐线(长城大路),然后向北拐300米,最后沿着惠安大街至三水厂,占地约14亩。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长度2×4598(单管)米输水管线,一用一备。建设标准:管道管径≤300mm,使用PE管,热熔接口。管径>300mm使用球墨铸铁管,胶圈接口,管材工作压力0.25MPa。
项目概算投资7484万元(不含征地拆迁和租地费用)。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
4.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用地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3.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述项目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4.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迁安市海安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院内
联 系 人:李海波
电 话:7637174
邮 箱:qass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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