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迁安市发展改革局文件
迁发改〔2018〕6号 签发人:蔡爱军
迁安市发展改革局
关于明确2016年冬季取暖期民用热出厂
结算价格的通知
迁安市热力总公司、迁安恒晖热电有限公司、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迁安市翅冀热力有限公司: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冬季民用热价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冬大唐热电、恒晖热电和翅冀热力热水供热出厂结算价格为29.70元/吉焦,恒晖热电调峰锅炉蒸汽供热43.07元/吉焦,市热力总公司根据上述价格与热电厂结算。
二、2017年冬季取暖期,市热力总公司暂按上述价格对两家热电厂进行预结算,待取暖期结束后,我局组织供热成本监审测算报市政府审批后,按市政府审批价格进行财务决算。
2018年1月22日
抄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 |
迁安市发展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印 |
(共印15份)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