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迁安市国控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1、项目名称
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
2、项目概要
本项目为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包括土地收储、道路新建、道路及排水改造、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1) 土地收储
1)生物医药产业园,位于科技路西侧,明珠街南北两侧,占地面积为700亩。
a.明珠街北侧(含明珠街)490亩。主要涉及村庄:迁安镇胡南村299亩,蔡庄村5亩,扣庄乡阿兰庄村186亩。
b.明珠街南侧210亩。主要涉及村庄:迁安镇胡南村70亩,蔡庄村10亩,阿兰庄130亩。
2)服装产业园,位于棋丰街南侧,棋瑞街北侧,华电项目区东侧,占地面积246亩。
主要涉及村庄:扣庄乡寺后村200亩,寺前村46亩。
3)小微企业创业园,占地面积396亩。
(2) 聚鑫街道路及排水改造
1)改造内容:本次翻修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同时恢复机动车道标线、排水改造。
2)道路起讫点、走向及里程:聚鑫街西起平青大路,东至创新路,道路全长2235.099米。
为实现雨污分流,本次设计新建污水管道,保留现状合流管道为雨水管道,故雨水管道不需新建。
(3) 吉庆路排水改造
1)污水
①吉庆路(聚鑫街-明珠街)
为了满足吉庆路上游污水能顺利排至三里河现状工业污水管道,保证上游污水排放畅通,原d600污水管道已不满足要求,故将原d600污水管道改造成d1200污水管道,位于此路段东侧绿化带内距路中19.0米。
新建污水管道起点聚鑫街,终点明珠街,主管道管径为d1200,长度为762m。
②吉庆路(明珠街-兆康街)
实现雨污分流,保留现状合流管道为雨水管道,为了将吉庆路(明珠街-兆康街)上游污水顺利排入三里河现状工业污水管道,因此需在道路东侧机动车道下距离路中5.0米处新建一条d1200污水管道,将污水由北向南排入三里河现状工业污水管道(2根DN1800)。
新建污水管道起点明珠街,终点兆康街,主管道管径为d1200,长度为1008m。
2)雨水
吉庆路(明珠街-兆康街)新建污水管道,保留现状合流管道为雨水管道,并在兆康街南侧将现状合流管道断接,直接排入三里河,故雨水管道不需新建。
(4) 建设路道路及排水改造方案
1)改造内容:本次为排水改造。
2)道路起讫点、走向及里程:建设路北起祺瑞街,南至聚鑫街,全长1591.700米。
(5) 明珠街新建
1)新建内容:本次新建道路、排水、照明、绿化及交通工程。
2)道路起讫点、走向及里程:明珠街西起郭庄,东至科技路,道路全长1394米。
(6) 创新路南伸新建
1)新建内容:本次新建道路、排水、照明、绿化及交通工程。
2)道路起讫点、走向及里程:创新路南伸北起现状创新路,南至兆康街,道路全长430米。
(7) 小微企业园区排水改造
(8) 祺丰街道路新建
1)新建内容:本次新建道路、排水、照明、绿化及交通工程。
2)道路起讫点、走向及里程:祺丰街西起科技路,东至祥和路,道路全长786.692米。
(9) 高新区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本次项目道路绿化改造提升范围:
1)道路路侧绿化带:
聚鑫街(长城大路-科技路)道路两侧绿化带。
祺光街(创新路-科技路)道路南侧绿化带。
吉庆路(聚鑫街-明珠街)道路两侧绿化带。
建设路(聚鑫街-迁徐路)道路西侧绿化带。
创新路(聚鑫街-祺光街)道路两侧绿化带。
科技路(聚鑫街-祺光街)道路两侧绿化带及祺光街-首钢重汽大厂房北墙路段道路东侧绿化带
2)中央分隔带
聚鑫街(长城大路-科技路)中央分隔带
建设路(聚鑫街-迁徐路)中央分隔带。
科技路(祺光街-首钢重汽大厂房北墙)中央分隔带。
路侧绿带总面积约为17.9万平方米;中央分隔带总面积约为4.1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为30134.03万元,建设期为36个月。
3、承办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名称:迁安市国控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电话:15931921896;电子邮箱:qasljs@163.com
4、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华岩路32号;邮编:063000
联系人:付工;联系电话:0315-2850033;电子邮箱:sjy509@163.com。
5、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工程社稳工作程序:在项目自身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的分析基础上,根据项目选址周边地区的利益相关者的调查情况,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确定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并进行风险估计,给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最终确定项目建设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
本工程社稳的主要工作内容有: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落实措施后的项目预期风险等级、结论与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非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7、公示时间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从公示之日起共计10个工作日内,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公众可以向评价单位(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及承办单位(迁安市国控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时反馈。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社稳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及真实姓名,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将在本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部门反映。
迁安市国控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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