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道路、管网及绿化、建筑与小区海绵化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11-18  来源: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
(道路、管网及绿化、建筑与小区海绵化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道路、管网及绿化、建筑与小区海绵化改造工程)一期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核字[2016]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迁安市城区范围内
2.2建设规模:道路包括阜康路(兴安大街-惠宁大街);惠兴大街(阜安大路-丰庆路);昌盛大路(惠泉大街-钢城大街);昌盛大路(钢城大街-惠民大街);昌盛大路(惠民大街-惠兴大街);万嘉路(祺福大街-惠宁大街);丰吉路(惠民大街-惠安大街);兆康街(丰安大路-平青大路);星河街(惠泉大街-平青大路);朝阳大路(丰盛大路-平青大路)的人行道透水铺装;祺光大街绿化带雨水利用(阜安大路-丰乐大路)。公建包括第五实验小学、迁安市第三初级中学、第六实验小学、荣茂大厦、隆宇大厦的雨水综合利用
2.3概算投资:1664万元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标准“合格”标准,并通过三部委关于海绵城市建设验收及政府可用性考核。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预计工期:502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37天,开工日期:2016年12月15日,完工日期:2017年4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水利部(以下合称“三部委”)海绵城市建设验收及政府可用性考核期365天。
2.6招标范围:道路的人行道透水铺装、绿化带、公建的雨水综合利用(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六章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8时30分至2016年11月21日17时30分止。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11月15日8时30分至2016年11月21日17时30分止。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17时3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迁安市人民政府西侧新办公大楼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明扬
地  址:迁安市规划局三楼
邮  编:064400
联系人:马晓颖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庆云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
联系人:邸永红
电  话: 13315573827


2016年11月14日

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
(道路、管网及绿化、建筑与小区海绵化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道路、管网及绿化、建筑与小区海绵化改造工程)一期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核字[2016]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迁安市城区范围内
2.2建设规模:道路包括阜康路(兴安大街-惠宁大街);惠兴大街(阜安大路-丰庆路);昌盛大路(惠泉大街-钢城大街);昌盛大路(钢城大街-惠民大街);昌盛大路(惠民大街-惠兴大街);万嘉路(祺福大街-惠宁大街);丰吉路(惠民大街-惠安大街);兆康街(丰安大路-平青大路);星河街(惠泉大街-平青大路);朝阳大路(丰盛大路-平青大路)的人行道透水铺装;祺光大街绿化带雨水利用(阜安大路-丰乐大路)。公建包括第五实验小学、迁安市第三初级中学、第六实验小学、荣茂大厦、隆宇大厦的雨水综合利用
2.3概算投资:1664万元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标准“合格”标准,并通过三部委关于海绵城市建设验收及政府可用性考核。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预计工期:502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37天,开工日期:2016年12月15日,完工日期:2017年4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水利部(以下合称“三部委”)海绵城市建设验收及政府可用性考核期365天。
2.6招标范围:道路的人行道透水铺装、绿化带、公建的雨水综合利用(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六章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8时30分至2016年11月21日17时30分止。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11月15日8时30分至2016年11月21日17时30分止。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17时3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迁安市人民政府西侧新办公大楼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明扬
地  址:迁安市规划局三楼
邮  编:064400
联系人:马晓颖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庆云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
联系人:邸永红
电  话: 13315573827


2016年11月14日

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
(道路、管网及绿化、建筑与小区海绵化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道路、管网及绿化、建筑与小区海绵化改造工程)一期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核字[2016]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迁安市城区范围内
2.2建设规模:道路包括阜康路(兴安大街-惠宁大街);惠兴大街(阜安大路-丰庆路);昌盛大路(惠泉大街-钢城大街);昌盛大路(钢城大街-惠民大街);昌盛大路(惠民大街-惠兴大街);万嘉路(祺福大街-惠宁大街);丰吉路(惠民大街-惠安大街);兆康街(丰安大路-平青大路);星河街(惠泉大街-平青大路);朝阳大路(丰盛大路-平青大路)的人行道透水铺装;祺光大街绿化带雨水利用(阜安大路-丰乐大路)。公建包括第五实验小学、迁安市第三初级中学、第六实验小学、荣茂大厦、隆宇大厦的雨水综合利用
2.3概算投资:1664万元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标准“合格”标准,并通过三部委关于海绵城市建设验收及政府可用性考核。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预计工期:502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37天,开工日期:2016年12月15日,完工日期:2017年4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水利部(以下合称“三部委”)海绵城市建设验收及政府可用性考核期365天。
2.6招标范围:道路的人行道透水铺装、绿化带、公建的雨水综合利用(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六章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8时30分至2016年11月21日17时30分止。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11月15日8时30分至2016年11月21日17时30分止。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17时3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迁安市人民政府西侧新办公大楼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明扬
地  址:迁安市规划局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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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晓颖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庆云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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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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