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沙河驿镇102国道道路照明设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6-10-31  来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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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沙河驿镇102国道道路照明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QAZHFCG2016-1-5-0120

采购人地址:迁安市沙河驿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迁安市沙河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天林

联系电话:1304004977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沈志国  杨宏伟

联系方式 :0315-7637224   0315-8626839   传真:0315-760120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座二楼中段2036房间

采购内容及数量:迁安市沙河驿镇人民政府所需:路灯96套(含灯杆基础、灯杆、电池组件、光源、控制器、电池、太阳能电池板、灯具)等及其一切附件、备件的供货、运输、调试至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详见《询价单》)。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贰万陆仟伍佰伍拾伍元整(RMB526,555元)。

项目实施地点:迁安市沙河驿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所有产品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保证验收合格。

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评审办法: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资格:供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城市道路照明三级及以上等级,本次采购项目涉及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通过报名登记,并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才有资格参加本次询价。

询价文件获得:供应商需携带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城市道路照明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采购中心领取。

询价文件领取地点: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迁安市政府西院迁安市创客广场A-2036房间)。

报价要求:1、报价人在询价规定时间内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报价;2、报价表所报产品的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询价文件参数及采购方要求,报价按《迁安市政府采购询价单》格式填报;3、报价人务必写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质保期、供货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4、报价含运费、税金、质保、安装、售后等费用。

递交询价文件时间:2016年11月04日上午09:30之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文件递交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谈判室(1)(迁安市政府西院迁安市创客广场A-2019房间)。

递交方式:询价文件要求现场递交或邮寄(以收到时间为准),密封并加盖骑缝章送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其它方式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4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谈判室(1)(迁安市政府西院迁安市创客广场A-2019房间)。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迁安、河北政府采购网、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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