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彭店子乡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彭店子乡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工程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审字[2015]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迁安市教育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迁安市彭店子乡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工程
2.2建设地点:迁安市彭店子村南、现中心幼儿园院内
2.3建设规模:迁安市彭店子乡中心幼儿园改扩建
2.4概算投资:152.52万元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预计工期:工期日历天数为100天。
2.7招标范围:迁安市彭店子乡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项目共计7个单位工程,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参与2个单位工程的网上刷卡报名,但最多只允许在1个单位工程中成为中标人,开评标顺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的投标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名。
4.24.2外埠企业须在开标时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原件(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具,拟委派项目经理姓名须列在进冀备案证上的名单中)和《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原件(由迁安市住建局建管科开具),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0 月10日至2015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投标人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单”(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迁安市丰安大路东侧、海油加油站对面办公楼三楼招标部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日9:30时,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环信用联社办公楼东半部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刘东友
地 址:迁安市金龙街西段北侧
邮 编:064400
联系人:孟维光
电 话:0315-5215563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文奇
地 址:迁安市丰安大路东侧、海油加油站对面办公楼三楼招标部
邮 编:064400
联系人:马辉
电 话:0315-7600938
传 真:0315-7305656
2015 年 10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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