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湖路莲花岛入口等七处高杆灯新增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湖路莲花岛入口等七处高杆灯新增工程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滨湖路与祺光大街交叉口、滨湖路与钢城大街交叉口、滨湖路与莲花岛交叉口、惠民大街与燕山大路交叉口、兆康路与长城大路交叉口、兴安大街与长城大路交叉口、丰盛路北段三里河桥头。
2.2建设规模:新增高杆灯,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36万元。
2.4计划工期:定额工期60日历天,招标工期60日历天,预计2015年10月20日开工,2015年12月18日竣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涉及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的投标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名。
4.2外埠企业须在开标时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原件(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具,拟委派项目经理姓名须列在进冀备案证上的名单中)和《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原件(由迁安市住建局建管科开具),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5:00,投标人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单”(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迁安市财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招标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4日上午9:30,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南三环信用联社办公楼东半部)。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和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张金涛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花园街689号
联系人:朱海军
电 话:0315-7634881
招标代理机构:迁安市财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宪贵
地 址:迁安市兆康街东段路南
联系人:李 坤
电 话:0315-7893793
传 真:0315-7638926
电子邮箱:19843911@qq.com
2015年9月11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