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杨各庄镇人民政府危房改建便民服务大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各庄镇人民政府危房改建便民服务大厅工程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审字[2015]26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迁安市杨各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杨各庄镇人民政府危房改建便民服务大厅工程
2.2建设地点:迁安市杨各庄镇政府院内
2.3建设规模:拆除院内第一、二排危房,改建杨各庄镇便民服务大厅,建筑面积355㎡。
2.4概算投资:约55.4万元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定额工期85日历天,招标工期85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拆除院内第一、二排危房,改建杨各庄镇便民服务大厅,建筑面积35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的投标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名。
4.2外埠企业须在开标时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原件(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上须有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姓名,由河北省住建厅开具),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2:30时至5:00时,投标人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单(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迁安市迁安镇汇元路21号招标代理办公室)现场填写登记表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任何文件的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环信用联社办公楼东半部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杨各庄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杨各庄镇杨各庄村 邮编:064400
联系人:刘福山 电话:139305800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迁安市迁安镇汇元路21号 邮编:064400
联系人:刘伟
电话:0315-7277606 传真:0315-7277606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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